案子,與土地糾紛有關?”
盧夫人頷首,放下茶杯解釋道:“江都詹氏因做官舉家搬遷,他們在城南的一塊地一時找不到佃戶便荒廢了起來,一年又一年,那地不大,卻也不小,竟一時沒想起來了。等他們辭官回鄉時那地都荒了五六年了,哪裡還存在?”
“周圍四鄰一點一點侵佔過去,等詹氏回鄉後想起來去看時一百多畝地只剩下不到三畝地了。”
林清婉小時候在農村待過,知道有人會往外開荒,將寬寬的地埂開出來耕種,這樣莊稼能多種一行,甚至兩行。
一般情況下,只要不過線,鄰里哪怕心中不滿也不會說,但由此發生的爭吵也不少。
林清婉小時候還見人為此打過架,祖父還被請去做過公證。
她早早的讓人豎起籬條,不就是擔心這種情況發生嗎?
看來詹氏並沒能拿回那塊地,不然石慧也不會特特拿出來說,她心中一動,不由問道:“莫非詹氏相鄰的地是趙家的?”
石慧挑眉,看著她點頭道:“正是趙家的,當時趙捷剛在靈州打了勝仗,被皇帝嘉獎,趙氏風頭正勁。”
“所以詹氏沒拿回地。”林清婉想了想道:“其實按律法規定,詹氏本也拿不回地。”
大梁有律令,有主的田地不得荒廢,都得納稅,於平民百姓來說,他們當然不會荒廢,因為田地在名下他們就得納稅,不耕種哪來的糧食交稅呢?
但官員不一樣,大梁的官員是有免稅田畝的,這時候就時常有人在找不到佃戶和長工的情況下丟荒。
而朝廷對此也有規定,不管對方是誰,荒地丟荒超過十年便收歸國有。
但還有另一規定,百姓開荒雖要徵得衙門同意,但在不徵得同意的情況下開荒,耕種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且按時交納稅賦的罰一成田稅,開荒出來的田地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