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結果,卻令人咋舌。
它的原型來自於馬克沁機槍,能夠自動連射,為了連續供彈,匠人們製作了專門的,一條長達6米的帆布彈鏈為其提供子彈。
因為機槍沉重,所以被稱之為炮,這時代的機槍,更不可能和後世的機槍相比,這玩意出現在沙壘之後,幾乎形同於是一門迫擊炮了,正因為如此,所以勇士營在幾次試射之後,都得出了一個結論,這種武器在運動作戰和進攻時使用不方便,而它最擅長的,卻是陣地戰和防禦。
尤其是陣地戰,這種完全沒有準頭的機槍看上去似乎粗大笨重,卻能每分鐘射出兩百發子彈。
唯一令人痛心的卻是……它的造價雖然並不高昂,其中機械的原理,也並不複雜,可是使用起來,花費卻是天文數字。因為它採用帆布的彈鏈,所以必須得用特製的子彈,而子彈必須需要大量的銅,銅在這個時代,就是貨幣,價格本就不菲,最重要的是,這種每分鐘射出兩百發子彈的怪物,也就是說,輕易的將無數的銅錢射了出去,一天下來,若是持續射擊,槍管能夠承受巨大的熱量的話,差不多一個京師的宅子便算送了出去。
不只如此,很快勇士營就發現,它的準頭很差,射程因為連續擊發,所以不得不做出妥協,暫時沒有在槍管裡採用膛線,這就意味著,它的射程比之步槍要短,威力……也不及步槍。
而它唯一的優點,就是能頃刻之間,射出無數的子彈。
倘若是勇士營以多打少,或者是雙方的兵力沒有太大的差距,這樣的武器,簡直沒有任何意義,甚至可以說,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