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0部分(3 / 4)

小說:我主法蘭西 作者:世紀史詩

敵人龐大的規模,所以才不準炮兵在初時便使用榴霰彈。對他而言,榴霰彈是最後的決定性武器,絕不能在前鋒戰時便白白浪費。

14時10分,兩軍相距三百米,紅衫軍開始自縱列變為橫列。

“想利用傳統戰術嗎?這樣正好!”路易非常慶幸敵人未直接挺著刺刀衝過來,如若那樣,他寶貴的近衛軍便會遭受重創,畢竟第一線的兩個旅一個團總人數也不過一萬而已,肉搏可不需訓練,刺刀的殺傷力也比不可靠的火槍彈丸更大。

近衛軍的每個營都配有一個裝備了德博蒙步槍的散兵連,科西嘉步兵旅和凡爾賽步兵旅共有六個營,故而也就有六個散兵連。紅衫軍變陣之時,這六個散兵連突然躍出大部隊陣地,跑到了陣地前一百米之初。同時,編制上不屬於近衛軍的奧熱羅部也派出了三個散兵連,部署於陣地前一百米。

自德博蒙步槍和散兵戰術在維森塔爾戰役大放光彩後,路易便想著大量裝備射程長和射速快的德博蒙步槍。海軍陸戰隊是他的第一個試驗地,近衛軍是第二個。實驗的內容並不特殊,僅僅是將原先的一個營中的一個連改為散兵連。

近衛軍皆為線列步兵,裝備的是制式步槍,施展的是正規線列戰術,其一個營有八個連一千人,將其中的一個連改為散兵連並不會有什麼大礙,況且,德博蒙步槍也能安裝刺刀,散兵連必要時也能用來組成線列陣型,這一點在守衛農莊的那兩個營撤退時便能看出——當時,散兵連也和正規連一起組成了方陣。

當然,試驗的並非只有編制,還有戰術。散兵連之所以會一起離開陣地,這並非是因為上級長官臨時下令,而是因為既定戰術如此。散兵既然被配置入營,那他們如何配合線列步兵作戰便十分重要。路易會大費周章地將輕步兵旅升格為第三近衛步兵旅,並將營級編制修改,其目的便是為了驗證散兵投放入營之後的效果,所以他也就親自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戰術條例。

到達前方的散兵一字排開、錯位有序,並全部單腿跪地。紅衫軍此時正好變陣完畢,再度向前走去。散兵與其相距不過二百米,德博蒙步槍的射程在一百八十米以上。因此,紅衫軍不過剛開走,槍聲便驟然響起。

德博蒙步槍無法成為線列步兵的制式武器,因為它是來復槍,槍管內刻有膛線。膛線有助於提高射擊準度,但頻繁射擊也會造成膛線磨損,加之德博蒙步槍比普通制式火槍有更高的發射速率,因而磨損率也就更高。將德博蒙步槍大量裝備,或許可在一兩場戰鬥中依靠射速獲取優勢,可槍管內的膛線也可能在這幾場戰鬥中磨損,最終只變成和普通步槍一樣的庸俗品,解散輕步兵旅的原因便在於此。所以,與其大量裝備,不如只裝備給少數經驗豐富、射術超人的神射手,再為其配備合理戰術,效果或許更好。

德博蒙步槍一分鐘能發射六發子彈,熟練者可發射八發子彈,正好適合無需一齊排射的散兵使用。

子彈如雨一般向紅衫軍襲去,且大多均能命中,自然他們紀律再好,成為死人之後也無法再前進。一分鐘不到,恐怖的事情出現了。一分鐘前還在前進的七、八千紅衫軍,一分鐘後開始全線撤退,他們中的許多人不是倒地死亡,便是臥地呻吟。

“成功了!”路易興奮地喊了一聲,情況比他想象得更好。他只是想讓散兵起到騷擾、挫其銳氣的作用,卻未想到區區一把火槍居然有此威力。但他也知道,這多半也是使用德博蒙步槍之人均是神射手的緣故。

然而,紅衫軍的數量優勢還在,戰鬥不可能如此輕易取勝。

火炮轟鳴聲響起,但這一次路易卻猶如聽到了噪音一般刺耳,原因是這陣炮擊聲來自敵方陣地。

數支紅衫軍開始前進,他們以營為一條長方形橫列前進,戰場上一時間出現了十數塊由士兵組成的長方形。

密集的陣型更適合德博蒙步槍發揮威力,但同時也會對士兵造成巨大的壓力。隨著敵人的接近,散兵開始動搖。自敵人進入射程後的一分鐘內,他們向敵人開了無數槍,擔當敵人進入百米之內時,他們開始往本方陣地跑了。

這也是戰術條例——當散兵與敵人相距不足百米時,散兵應立刻撤退,退至所屬營的側翼。

散兵的撤退在路易的意料之中,也在計劃之中。除了火炮,他從不相信任何武器能造成大規模傷害。

悅耳的樂章再度響起,這一次的並非是實心彈,而是榴霰彈。不過,在火炮將紅衫軍陣型擊散之時,路易卻並未下衝鋒令。因為紅衫軍人數太多,主動進攻只能挫其前線,無法摧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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