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而有效地使用醫療資源。
“過度治療”的例子很常見。比如本來可以吃藥治療的卻要輸液,結果輸液過程中出了問題,一個簡單的感冒、扁桃體炎就把命送了。這就是“過度治療”留下的惡果。輸液比口服要起效快,但是輸液牽扯的每個環節都馬虎不得,因為是直接進入血液的,不像口服藥,要經過胃黏膜的吸收、胃液的消化、肝臟的解毒等等,給人體一個緩衝的過程。輸液的藥品質量工藝很重要,有沒有被汙染?是不是摻進了致敏原?輸液的器械是不是消毒安全?病人的個體差異也要考慮,如果是原本心臟就不好的人,液體直接進入血液迴圈的速度不掌握好,等於突然給心臟增加了負擔,單是輸液反應也能危及生命。
所以醫學上有個經驗:“能吃藥的不要打針,能打針的不要輸液”。得了腹瀉,人會脫水,嬌氣點的病人或者病孩子家屬就會要求醫生打“吊針”,就是輸液,好像非此不能恢復元氣,錯把輸液當補藥了。其實要是醫生自己,只要沒脫水到非常嚴重的地步,肯定選擇口服補液的方式,他們會把生理鹽水、葡萄糖液之類的東西喝進去,而不是急著輸進身體,因為醫生知道任何輸液都有風險,沒必要為“過度治療”付代價。
9種原因容易造成誤診
對於人體這個複雜有機整體,醫學永遠有不治之症。我國醫院目前的總體誤診率約為27�8%,與國際水平30%基本相當。由於病人的個體差異、診療條件的限制和現有的醫學發展尚未認識到疾病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