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管委會通知,白玉堂主任於1697年6月6日在海軍第三艦隊東北亞分艦隊相關人員在場時,確立瞭如下原則:
一、應由臺灣銀行支付一切費用,並根據它在其特權範圍內控制其他土地的原則,控制整個勘察加半島及海峽對岸阿留申人的土地;
二、允許臺灣銀行為佔領勘察加半島部分地區與保護該公司在當地的派駐機構,調動庫頁島所屬各守備隊官兵。這些官兵將算作在該公司供職,一應薪餉及其他費用均從臺灣銀行支取;
三、在勘察加半島、阿留申地佔領那些從當地情況考慮最為重要的據點,此事一定要在本年(1697年)通航期內著手進行。從1698年起,臺灣銀行應在該地區設定專職行政官員,該官員在政治方面受黑水管委會主任或執委會欽定的其他政府官員領導;
四、臺灣銀行不得允許任何外國人移居上述地區,不管此類移民是擅自進行的,還是經雙方協商的,該公司只能將上述地區移交給政府;
五、黑水管委會可在上述地區進行漁業捕撈,開採黃金,但一應花銷均由政府自行承擔;
六、為保衛上述地區沿岸及港口,防止外國侵犯,臺灣銀行應配備足夠數量的船隻。但遇武裝侵犯時,可向政府要求派出軍隊保護;
七、公司領導應向庫頁島各地方警備司令部提出要求,給該公司調撥軍官與士兵,警備司令部應毫不拖延地滿足此項要求;然而,一旦需要,只要臺灣銀行副總經理(含)以上認為必要和方便,也可就此向本土申請,由第三艦隊(南智利地區)派出船隻,用跨大洋的方式運送官兵和物資,一應開銷由臺灣銀行支付;
八、本年,由滿蒙開拓隊調撥至少兩百名蒙古士兵,開往廟街港聽候調遣,臺灣銀行應支付全部費用;
九、為彌補可能遭遇的損失,立即從黑水管委會管理之勘察加半島—阿留申地事業特別基金中撥給臺灣銀行法幣五萬圓。此款無需歸還,日後也無需任何結算。
十、本年應在阿留申地沿岸建立至少一個據點,但應儘量偏向南部。不要驚擾當地居民——尤其是文明人——如遇到,應友好相待,使之相信,我們佔領該地區是出於商業利益,並保護其免受外國人傷害,在我們的保護下,他們可安全地從事生產和貿易;
十一、為事情順利,管委會已在黑瞎子港準備了制式規格木料及其他建材,以備人員在海峽對岸過冬之用。臺灣銀行應自行斟酌探險所需物資、裝置、武器是否足夠,如不足,請在出港前儘快採購完畢;
十二、7月初,臺灣銀行在本土訂購之二十馬力全鋼製快船應到黑瞎子港,可能在您收到這封命令時已同時到達。請在佔領阿留申地之時使用此船,過冬前請做好妥善安置;
十三、在阿留申地所建立之據點,均須設定大炮,修建圍牆,但不應擅啟戰端,尤其遇到同樣說漢語的人員時。
十四、臺灣銀行在當地各種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捕鯨、獵取海獸、捕撈海產品、砍伐森林、採掘煤炭等,但應禁止開採黃金)一切免稅,且每年可領受管委會特別補貼法幣兩萬圓;其他商人前往當地經營各種事業須得到臺灣銀行許可或從該處購買牌照,一切收益均歸臺灣銀行。”
1697年6月18日,大泊港棕熊旅社內,陸軍上尉魏承武剛剛讀完了郵差送給他的密信。信是由黑水港發來的,上面蓋著黑水管委會的鮮章,同時有白主任的簽字,基本上就是東北亞一帶的最高指示了。
魏承武是魏建章的小兒子,黑水地區大名鼎鼎的奠基人魏博秋之孫。因為祖父的一些爭議話題,父親魏建章雖然在情報系統內乾得很出色,但直到退休都沒有爬上高位,僅僅是國內負責整個南錐及巴塔哥尼亞臺地的一中層幹部罷了。魏承武的幾個兄弟姐妹大部分都沒進入政府部門,或者經商,或者從事藝術工作,也有在學校當講師的。這一代也就魏承武一人進入了軍隊,但也不是很得志,三十五六的人了,一直在陸軍部內當參謀,沒有下去帶部隊的機會,故至今依然只是一個上尉罷了。
不過這次機會來了。求爺爺告奶奶弄來了一個探險隊隊長的職務,有為國開疆拓土的機會,如果能夠好好完成的話,未必不能更進一步,去嘗一嘗陸軍少校是個什麼滋味。
魏承武領導的這支探險隊全名叫“北堪察加半島及阿留申地考察探險隊”,由陸軍部、地質部、財政部、農業部四方聯合組建,但在派駐到遠東地區後,將歸由黑水管委會管轄。不過如今看起來黑水管委會也不是很想摻和這件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