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遂無了局矣”; 郜永寬等人二十四日中午殺譚紹光,二十五日來營投降。其時,戈登身在蘇州軍中。二十六日,戈登離蘇赴昆,當日“未刻”(下午兩點)左右,程學啟“駢誅八降酋”。據此可知:受降的那一刻,戈登不但在場,而且雙方已經解決了談判的重要細節,並不像李鴻章所說出現了立營、授職這兩個無法解決的難題。否則,戈登會繼續留在現場進行調停,倘若降人敢於堅持過分的條件,製造無解的僵局,戈登必不會姑息養奸,“極力沮格”,而會贊同並參與殺降。因為,前不久戈登就親身經歷了一場詐降;是年三月,攻打太倉,太平軍守將蔡元隆詐降,淮軍受降時被誘殺一千多人。倘若郜永寬等人故伎重演,戈登能不汲取教訓?由此可見,戈登離開蘇州之時,投降、受降兩方已經談妥條件,做好交接。他剛一離開,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