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2 / 4)

因此,“聖庫”之有,毋庸置疑,而“聖庫”之絀,亦毋庸置疑 。 由此可知,湘軍當日入城,未能發掘出巨大“窖藏”,是實在情形,曾國藩並非“工”於“作奏”,不過實話實說而已。當然,“聖庫”之不足掠奪,只說明湘軍作為接管南京的軍事組織,在對公業務方面成效不彰,並不說明作為個體的湘軍兵將都空手而歸。曾氏兄弟進城之後,發現“克復老巢而全無貨財”,失望之餘,不免生出幾分恐懼。根據歷史記載以及實戰經驗,敵國都城的金銀寶藏,只是多少問題,而非有無問題;孰料南京城竟出現了有無問題,明顯於理不合,與史不符。然則,實話實說,必難取信於人。旁人不信,也倒罷了,人主、朝臣不信,則問題大了,所謂傍議叢生,所謂憂讒畏譏,就是這種背黑鍋的尷尬境況的真實寫照。故曾氏兄弟初則失望,繼則恐懼,故曾國荃要建議“勒令各營按名繳出”三日弛禁期內擄獲的“賊贓”,“以抵欠餉”,多多少少湊個數兒,平息輿論。曾國藩則老謀深算,知道眾將士固有愚智強弱之別,所得資財則有多寡不均之實,“按名勒繳”的話,所得甚少的“弱者”一定“刑求而不得”,而所得較多的“強者”必會“抗令而遁逃”。如此,則不但無補於實際收入,甚且“損政體而失士心”。遂不採納“按名勒繳”的建議,而設立不問“賊身囊金”(降卒或敵屍隨身攜帶的財物)只查繳“賊館窖金”(公私大小庫存財物)的法令。當然,此法只是一紙具文;三日弛禁期內,不論囊金、窖金,十之###已被將士們搜刮一空,事後再怎麼嚴格執行此條法令,也是所得甚微,聊勝於無。 找不到大筆“賊贓”,必然遭致譏議;為免譏議,總不能倒貼銀錢,做賠本買賣。處此兩難之境,曾國藩只有實行“挺經”之法,抱著“此心耿耿可對君父”的赤誠,據實“覼縷”,儘量爭取中朝人士的諒解;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中樞也許和曾國藩心心相印,用人不疑;也許收到實地諜報,兩造俱符;也許格於情勢,無可奈何;總之,曾摺奏聞七日後,便迅速下達了一道“理解萬歲”的批諭: “逆擄金銀,朝廷本不必利其所有。前據御史賈鐸具奏,故令該大臣查明奏聞。今據奏稱:城內並無賊庫;自系實在情形”;&nbsp&nbsp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曾國荃在富豪榜上的排位

就官方層面而言,此事已經了結。只是,普通群眾覺悟比較低,怎麼也不相信“城內並無賊庫”,幾乎眾口一詞,說曾家老九因此一役,驟成鉅富。我們看幾則有代表性的傳言。 “(曾國荃)入天王府,見殿上懸圓燈四,大於五石瓠,黑柱內撐如兒臂,而以紅紗飾其外。某提督在旁,詫曰:‘此元時寶物也’;蓋以風磨銅鼓鑄而成,後遂為忠襄(國荃諡號)所得”;這是說他侵吞了四個元代製造的大頂燈。 “(曾國荃)於天王府獲東珠一掛,大如指頂,圓若彈丸,數之,得百餘顆;誠稀世之寶也。又獲一翡翠西瓜,大於栲栳,裂一縫,黑斑如子,紅質如瓤,朗潤鮮明,殆無其匹。識者曰:‘此圓明園物也’”;東珠,出產於東北混同江、烏拉寧古塔諸河(即今松花江下游及其支流),“勻圓瑩白,大可半寸,小者亦如菽顆。王公等冠頂飾之,以多少分等秩、昭寶貴焉” ;如此寶珠,曾國荃一下撿了一百多顆,此外,還抱回一個大於篾筐(栲栳)的翡翠西瓜。唐人用“栲栳量金”形容當日長安貴少的奢華 ,若見到湘鄉曾九用栲栳盛著一砣翡翠,不知作何言語? 除了列舉實物,傳言還折算了曾國荃南京之行的全部現金收入: “聞忠襄於此中獲資數千萬。除報效若干外,其餘悉輦於家” ; 為了對數千萬兩銀子 有個感性而現實的認識,我們來做做數學題,將之換算為今日幣值。從三至九,皆可稱“數”;換算所用的中介物,則以大米為例。咸豐十一年至同治九年間,米價為4480文/石 ,約合兩銀子/石 ;清代每石,相當於今日的公斤,然則一兩銀子可購公斤大米,然則“數”千萬兩銀子可購大米,在1;256;100——3;768;300噸之間。今日中等質量大米,約2元/公斤,然則,曾九此行獲利,摺合人民幣在25億至75億之間。再參照《福布斯》雜誌公佈的本年度中國富豪榜,我們發現,曾國荃可以輕輕鬆鬆躋身前十之列。感性認識,尚不僅此。倘若曾國荃真有數千萬家財,那麼,他的資產將數倍乃至數十百倍於當時大清帝國的國庫儲備。嘉慶十九年,戶部庫存銀為一千二百四十萬兩 ,曾國荃至少三倍之;道光三十年,庫存八百餘萬兩 ,曾國荃至少三十倍之;咸豐三年,庫存僅為二十餘萬兩 ,曾國荃至少一百五十倍之!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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