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省城,每月逢三逢八之日,他就召集鄉勇和標兵(巡撫、提督的親兵)“會操”,親自校閱。但只練了幾次,對於藉此提高標兵技戰術水平的可能性,曾國藩就感覺希望渺茫,“恐嶽王復生,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藝;孔子復生,三年不能變革其惡習” 。但他還是不想放棄,希望透過彈劾和保舉這兩種非常手段,以示獎罰嚴明,提升士氣。去年太平軍攻城,挖通地道,炸坍南城,協副將清德嚇得摘掉頂戴,跑到市民家躲藏,部下兵丁則四處逃竄,脫掉的號衣堆滿街道。直到今年,這還是長沙市民茶餘飯後的笑料。他和巡撫、提督關係好,所以未被奏革,繼續在軍營裡混日子。清德有養花的雅好,平日下鄉剿匪,也不忘尋訪奇花異草,每次都要帶回滿船的花木。每月五次的會操,他從未參加,天天呆家裡伺候花草。曾國藩要拿來祭刀的,此君自然是當仁不讓。塔齊布剛因去年守城有功提拔為參將,今年則不僅會操一次不落,還遵命密捕了幾個巨盜,和曾國藩甚為相得,早已是身在綠營心在湘軍。帶同部下諸殿元按照湘軍的制度訓練手下辰勇(當時勇源不止湘鄉一處,湘鄉以外勇丁,有少部分託管給提標軍官管帶),也頗有成效。曾國藩用來樹榜樣立模範的,自然是這兩位。於是,六月十二日,他連上兩摺,分別參劾清德和保舉塔齊布、諸殿元。摺子裡不管說好說歹,都是斬釘截鐵的狠話:參摺不但要求革職,還請求將其解交刑部,從重治罪;保摺則請求破格超擢,並將塔、諸二人的未來表現一併擔保:“如該二人日後有臨陣退縮之事,即將微臣一併治罪” 。為了不讓和清德共事已久的巡撫駱秉章從中阻撓,參摺和湖廣總督張亮基會銜上奏,保摺則秘密上奏。摺上,俱蒙批准:塔、諸分別賞給副將、守備銜;清德革職拿問,交督、撫訊明定擬。 駱秉基和清德料不到曾國藩下手如此狠辣,不聲不響就告了黑狀,但是天命難違,只好吃了這個啞巴虧。提督鮑起豹是清德的鐵哥們,卻怎麼也咽不下這口氣,於是,“驅曾運動”開始了。 首先,洩憤於塔齊布。以炎夏操練,虐待兵丁為藉口,禁止塔齊布參與會操,並停止日常訓練。鮑起豹揚言,沒有提督的命令,“敢再妄為者,軍棍從事”。 其次,內部傳達密令,慫恿輕侮湘勇。本來,七月以前,綠營兵和湘勇就有摩擦,甚至對曾國藩也大為不敬。二月在桂東,六月在三江口,都發生了綠營兵毆鬥、殺傷湘勇的事件。曾國藩的親兵僕人“每次上城必遭毒罵痛打” 。三月,標兵與曾國藩親兵發生衝突,甚至打爛了他的轎子 。現經提督倡揚,駐城標兵欺負起湘勇來,就更加無顧忌了。七月十三日,湘勇試槍,誤傷提標長夫(類似今日的工程兵或者勤務兵),標兵立即執旗吹號,持械列隊,找湘勇開戰。曾國藩自覺理虧,只好把肇事湘勇交出,送到提標營內打了三百軍棍。八月四日,塔齊布管帶的辰勇和標兵賭錢,因小事造釁,標兵再次糾集起來,要和湘勇開戰。這次曾國藩不服氣,給鮑起豹發公文,要求嚴懲帶頭鬧事的標兵。鮑起豹二話不說,捆了肇事者就往曾公館送。然後鼓動標兵在公館前示威抗議,把皮球原封不動的踢還給曾國藩。怕引起兵變,曾國藩不敢殺;怕屬下恥笑,曾國藩不敢放。就這麼猶豫不決,過了兩天。標兵日夜喧鬧,要求放人,最後把公館團團圍住,聲言再不放人,就要闖進公館強行搶人。公館就在巡撫辦公室隔壁,曾國藩硬著頭皮請駱秉章調解,駱以此事不屬巡撫管轄範圍謝絕。沒辦法,曾國藩扛著欽差牌子在公館內挺著,希望拖幾天再作打算。哪料到六日晚上,標兵悍然衝入公館,刺傷門丁、衛兵,嚇得曾國藩跑到駱秉章家裡求救。駱秉章故作驚訝,說了句:“點會這樣?(駱是廣東花縣人,說話估計是這個調調)”然後建議放人,平息事態。萬分無奈,十分沒臉,曾國藩同意放人。第二天,滿城傳言:曾欽差這事,純屬人格障礙,心裡陰暗,自作自受,活該 。 按道理,這種事情完全應該告御狀,到天子那裡討說法。可是,曾國藩沒有這麼幹。冠冕的理由,他是這麼說的:“為臣子者不能為國家弭大亂,反以瑣事上瀆君父,方寸竊所不安” 。誅心而論的話,我想他首先是擔心沒有勝訴的把握,更擔心僥倖勝訴,還得提防日後的報復。因為,上告的話,被告只能是鬧事標兵,而調查取證卻得由巡撫、提督來做,不利於原告,那是肯定的。即使萬歲聖明,明斷萬里之外,判原告勝訴,也不過殺幾個標兵抵罪而已。而再次鬨鬧,保不準就真得搭進去自己這條命。左右權衡,於公於私,告狀都是下策。那麼,不能靠告狀出了這口惡氣,還能忍辱包羞在長沙混下去麼?斯文掃地,將來還怎麼和這一城的文武談公事、修私誼?尊嚴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