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接面對遊客的漫罵和指責。惡性競爭造成的食、住、車各方面的質量低下,以及行程安排的不合理,購物時間太長,購物店太多,導遊是無能為力的,然而遊客絲毫不理會實際的原因,把一腔怨氣都發洩在導遊身上。而導遊不僅要忍氣吞聲,更要笑臉相迎,那種心理的委屈和難過是外人所難以體會的。然而旅行社這時卻關心起遊客的利益來,只有一句話:“不管導遊有沒有錯,只要有投訴就是你的錯。”

遊客有萬種理由可以投訴導遊,可能是想少付旅行費用,也可能是你想象不到的各種原因。但所有的投訴無論理由是否充分,無論是否是導遊服務質量中的問題,最後總是會透過各種渠道把責任轉嫁到導遊身上。每個導遊都或多或少地經歷這樣的事情,我也不例外。

去過新加坡的遊客都知道,那裡的酒店是不允許把行李帶到餐廳裡面的,而一般團隊都是利用早餐的時間查房,辦理退房手續。所以一般的導遊都會提前下來,招呼遊客將行李放在大堂,幫他們看管,讓遊客放心去用餐,待所有的遊客用完餐拿到行李後,導遊才去匆匆忙忙的吃上兩口。實際上以新加坡的治安管理,行李的安全是不用擔心的,但為了讓遊客放心,每個導遊都會盡心去做到這一點,我也常常如此。有一次一位老年遊客下來的比較早,用完餐後主動提出由他來看管行李。這種情況經常發生,我也就很自然地接受了,畢竟我也要用早餐啊。但就是這樣的一種情況,也成為一個刁蠻遊客投訴我的理由,居然說我不顧遊客的死活,安排遊客看行李,而自己去用餐。回到公司,面對這樣的投訴,我據理力爭,但公司還是要我賠給他全程300元規定的小費,說是我得罪了客人。原因很簡單,這位身為律師的遊客因為不遵守團隊的紀律,被我指責了幾句而懷恨在心。他還強詞奪理,說他看到了事實,而法律是以事實為根據的。為了能在公司容身,無奈之下只好委曲求全。但是你要知道,這300元的小費,能拿到我手上的,僅有70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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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導遊的壓力(5)

由於管理混亂,許多地方都有著宰客的陷阱,在某些旅遊景區,甚至有一些惡勢力跟當地的管理部門串通一氣,對某些不小心或貪便宜的遊客進行敲詐勒索。儘管有時導遊已經盡到提醒的責任,可是總有一些好事者製造出一些麻煩。這種情況下,導遊又不能放任不管,結果經常發生導遊被打的事件。本人也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在哈爾濱的太陽島公園裡被那些黑心宰客的工作人員痛打一餐。鼎鼎大名的太陽島啊,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可想而知那些更不正規的一般景點了。雖然報了警,卻沒有時間去處理,只好不了了之,這頓打就算白捱了。

——充滿欺騙的購物,有良心的導遊面臨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同時也跟沒有良心的導遊一樣,面臨著公司的巨大壓力。

前面說過,旅遊六要素中,中心是“遊”字,其他都是附屬於“遊”的要素。進一步看,有五個要素是必不可少的,惟獨“購”是可有可無的。沒有其他五者,就不能形成一次完整的旅遊,而沒有“購物”這一環節,並不影響一次旅遊活動的完成。如果購物佔去太多的時間的話,反而沖淡旅遊活動的主題。而如今的旅遊,早已被戲稱為“購物旅遊”,購物主宰著整個旅遊的命脈,影響著旅行社和導遊的生存,更影響著旅遊的質量和意義。

近年來,旅遊購物的含義正在悄悄地發生著變化,無論是否零、負團費的旅遊產品中,購物佣金已經成為整個旅遊環節當中最可能產生利潤的一環。我曾在問過國外某旅行社的老總,既然壓力那麼大,如果讓他有選擇的情況下,他會怎麼樣做呢?他告訴我,情願接待那些有賭博性質的購物團,因為這樣才會可能有豐厚的利潤。而所謂的NO購物團,同樣存在競爭,利潤比較低,雖然有保障,但做起來沒什麼意思。實際上再怎麼樣的零、負團費,旅行社是不會怎麼虧損的,因為壓力大部分都被轉嫁到了導遊的身上。他們願意接待購物團是因為他們可以毫無顧忌地去欺騙遊客,而不用擔心投訴。組團社更是清楚地接社的做法,因為給對方的那點錢就不夠支出,或者根本就沒給,甚至還能倒拿一部分。這個時候顧客就不是什麼上帝了,遊客的利益根本就沒有被旅行社放在心上。

要實現這個利潤必須透過導遊的努力工作,那麼導遊導購能力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公司的利益以及自己的生存。某些旅行社甚至於還有購物的指標,完不成指標規定的任務,導遊不僅收入受到影響,而且還有失業的危險,筆者就曾在這樣的旅行社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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