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汽車司機在這一方面是起到了領先帶頭的作用,而且愈演愈烈,結果導致了海南島旅遊車沒有車租的今天。而桂林的旅遊車,同面臨著同樣的情況,幾乎是沒有車租的。不過也得視情況而定,如果來自廣東一帶的遊客,多少會有點車費,一臺37座的大巴,一天的車租不過200元,路橋費還得司機自己出。
造成目前這種導遊不服務,只顧帶客人進店購物的局面,導遊完全是迫不得已而為的。人之初,性本善。導遊不是天生的就是愛坑人,也是被逼無奈。
即使說導遊的作法產生了一定的危害,但這種危害後果的責任也絕不應該由導遊一個人來承擔,而應該由造成這種後果的所有的相關的人一起來承擔。
那麼,我們來看看,逼良為娼的人都有是哪一些呢?
首先是旅遊者,旅遊者似乎是很無辜:我交了錢,你就應該給我提供服務,為什麼還要強迫我購物主、和參加自費?可是作為一個有著正常思維的人,都應該知道一個基本的常識,商品和服務的價值和價格是有一個基本的平衡點的,不能嚴重地背離。你是交了錢,可是你交了多少錢呢?難道你認為你所交的幾百塊錢真的就能買回幾天的三星級以上酒店住房、餐飲、空調旅遊車、景點門票及導遊、全陪、司機幾天辛勤的服務嗎?當你在參加旅遊團時,在被告知必須參加數個自費旅遊專案及數個旅遊購物點時,你依然來參加這個行程,這是旅遊者經過思考後的一種承諾。所以,這樣的消費者在被要求參加自費旅遊專案時,是不應該抱怨和投訴的。至於購物,旅遊者可以不購買,也可以購買,但導遊卻有權利帶他去合同規定內的購物點,對此,他也不應該抱怨和投訴。因為這是他知道或者應該知道的,他在交錢參加旅遊團已被告知的。
5、為什麼會有今天(3)
有時旅遊者抱著一種奇怪的心理,報名時只選價錢便宜的,可是參加旅遊時,卻以最高的標準來要求,或者提出合同約定之外的一些要求。應該講,這是一種不誠信,也不怎麼高尚的行為。俗話說的好,一分價錢一分貨,出不同的價錢,必然是享受不同的接待標準。有不用購物,也不用自費的旅遊團呀。它比普通的旅遊團貴,你可以去選擇。但若你只選擇了那種需要參加自費旅遊專案,合同中也約定若干旅遊購物點的團,你應該接受合同中約定的服務。這很簡單,人人都知道勞力士是一個世界頂級牌子的手錶,它的一個看似普通的手錶往往需要近5位數的價錢,如果你只花了三位數的價錢,那你應該知道,你所買的不是勞力士,只是與勞力士看著象或者同類罷了。你所購買的手錶無論是做工還是材質是與那近五位數的包是有差別的,這是正常而且合理的。你可以抱怨它不那麼十分象正版的勞力士,卻不能去向消協投訴說,你買了假冒的勞力士,讓人家雙倍返還你的錢,或者給你一個真正的勞力士。
極度的過剩的導遊人員必然導致導遊之間的畸形競爭。本來要發基本工資的,可是有那麼多導遊不需要發;本來要給帶團補助的,可是也有導遊不需要;甚至還有那麼多導遊為了帶一個團,願意貼錢,願意交人頭費。導遊之間的畸形競爭導致現在種無度的局面的原因之一,旅遊主管部門就是一個始作俑者。
同時,這甚至還給旅遊主管部門開闢了一條財路,導遊們在生活的逼迫下,總有鋌而走險違規的,這時主管部門又舉起他的正義之劍:一旦查到,罰款!
還有旅行社,無限制地遷就遊客提出的低價要求,然後將壓力一步步轉接到了導遊的身上,將導遊應得的利益剝削地一乾二淨。還利用導遊之間的激烈競爭,造成導遊之間,為了搶團而自相殘殺,為了生存而不斷提高自己宰客的業務水平,為了賺錢而出賣自己的良心。
那麼導遊服務公司(中心)和導遊協會又是幹什麼的呢?它們完全是增加導遊負擔所謂管理機構,設定導遊服務公司(中心)及導遊協會的本意是好的,但由於旅遊管理部門其他的配套管理跟不上,使得導遊服務公司(中心)及導遊協會不僅形同虛設,更增加了導遊的負擔,成了對導遊進行剝削的機構,所謂導遊服務、導遊權益保障在何處?對導遊的利益沒有絲毫的保護和保障,收起錢來卻一點也不手軟。深圳的導遊掛靠在導遊服務公司的每年要交800元管理費,這800元的管理從何體現出來呢?
導遊從政府的公務員到今天的為人不齒,最終到現在的買團帶、交人頭費。以中國旅遊目前的現狀看,若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低團費、零團費、負團費的惡性低價競爭,導遊是不可能以正常的方式從旅行社領到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