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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費一般介於50…200之間,以車輛的大小及人數多少來決定。至於人頭費,得看購物店賣的是什麼產品。一般的賣花生、小魚乾之類的土特產店是沒有人頭費的,而鹿茸、茶葉之類的特產店就會有。珠寶、玉器、珍珠、水晶這種購物店些就會給5…50元不等的人頭費,還有醫療諮詢的人頭更是高達30…50元。同時遊客來自什麼地方也會有不同的人頭費,如果是外賓的話,人頭費會有進一步的上調,甚至高達50…200元。當然並不是每個進店的遊客都可以簽到人頭費,一般來講,18歲以下的青少年是籤不到人頭的。但也有特殊情況,某地的做法是12歲以下不能籤人頭,12…18歲籤半個人頭,所以導遊在跟購物店前臺報人數的時候,不是以全團的總人數來報,而是報可以簽到的人頭數,如八個半人,或十五個半人。所謂行如隔山,遊客在一邊聽的稀裡糊塗,不知所云,怎麼這個團會有八個半人?有時購物店給的人頭費會比較高,就本人所知日本人的平均人頭費為最高,某些地方達到了200元,所以在人頭數上會嚴格把關。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單憑導遊一句話就可以簽到人頭的,要拿名單來對。沒名單就得看護照,反正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據說有某導遊為了多籤人頭費而造假名單的事情出現,10、11歲改12、13歲,16、17歲改18、19歲,反正現在生活條件好,小孩子發育的比較早熟,十來歲就長的跟大人一般高了,從外表看不出來。
如此看來,導遊的灰色收入是相當的可觀。所以在競爭異常激烈、價格相當低廉、客源特別稀少、利潤非常微薄的情況下,旅行社拿導遊的收入開刀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了。
隨著旅遊市場競爭的進一步激烈化,旅行社為了進一步降低接團價格,便打起了購物回扣的主意。透過一系列的調整,將購物的場所固定下來,要求導遊按一定比例返還購物回扣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下,地接社的利潤大幅上升,嚐到了甜頭的旅行社將其中一部分返還給組團社,組團社的價格自然就降了下來,前來參加旅遊的人自然越來越多,價格也就越降越低。此時旅行社相當於在進行賭博,旅遊團隊在旅遊目的地各項活動所產生的費用是實實在在的,這筆錢必須由地接社首先付出。如果低團費、零團費、負團費的旅遊團隊,在當地的消費超過了一定的數額,旅行社才能夠賺錢,相反就會虧損。
首先是停車費和人頭費全部歸旅行社所有,由於是旅行社統一掌握旅遊團的動向,購物點相對比較集中固定下來,然後旅行社以此為要挾,使得停車費和人頭費進一步提高,否則我的旅遊團不去你這個店的話,你購物店靠什麼來生存呢?自從購物店裡給出的人頭費成了旅行社的收入之後,遊客的苦難就更加深重了。特別是那些老年遊客,跟著導遊東奔西跑已經夠辛苦的了,到了購物店不想進去,想在車上休息一會兒都不行,死活你得下車,要籤不到人頭導遊就得倒貼錢的。這要在以前,人頭費是導遊自己拿的話,看看老人家實在沒興趣下車,也就免了吧,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少拿點錢沒關係。但要是人頭費給旅行社的話,你不下車,導遊就得從自己口袋裡往外掏錢來倒貼,他才沒那麼傻呢。跟購物店是沒得商量的,打電話回公司吧,回答是斬釘截鐵的:”不行,籤不到人頭,你自己貼。”沒辦法,好說呆說、死拉硬拽也得讓老人家去撒上一拋尿。
如今的生活條件好了,許多殘疾人也有機會出來旅遊。我曾帶過一個來自臺灣的殘疾人旅遊團,車上三分之一的遊客是要坐輪椅的。這種團麻煩之大,非一般人能想象,光上下車一次至少半個小時。就是這樣的旅遊團,旅行社也要安排他們進購物店,當時那個購物店的門檻還特別高,十幾層階梯,要一個一個連人帶輪椅抬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