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一個對自己都能下手的人,對付別人的時候大約也不會手軟。所以,能忍的人都心狠。劉邦是非常狠心的。有一次,楚軍追擊劉邦,劉邦為了逃命,居然把自己的兒子和女兒都推下車。車伕夏侯嬰三次把他們抱上車來,又三次被劉邦推下去。夏侯嬰實在看不下去,說,事情雖急,不可以趕得快些麼?為什麼要扔下他們不管呢?劉邦這才帶著孩子一起逃命。俗雲,虎毒不食子。一個可以棄親生兒女於不顧的人,其內心深處之狠毒殘忍,也就可以想象而知。

所以,當范增發現好色貪財的劉邦進了咸陽居然秋毫無犯時,他就清楚地意識到這是一個極其兇險殘忍的敵人,不盡早翦除,必養虎留患。可惜,很多人當時都沒能看出這一點,包括項羽,也包括韓信。

三 韓信的錯誤(1)

韓信也是被劉邦殺掉的,儘管直接下手的是呂后,也儘管劉邦為此忍了很久。

韓信這個人非常有意思。他差不多一半是劉邦,一半是項羽。與劉邦一樣,他也是一個能忍的人。南昌亭長嫌棄他、戲弄他,他忍了。拍絮漂母可憐他、數落他,他忍了。後來,淮陰縣城的市井無賴故意羞辱他,他也忍了,而且當真從流氓無賴的胯下爬了過去,引得滿街的嘲諷恥笑。說實在的,能忍如此之辱,並不容易。有哪個血性男兒能受此侮辱呢?就連韓信自己,也是幾近忍無可忍。司馬遷說他聽了那無賴的話以後“熟視之”(盯著他看了很久),其間大約正在進行激烈的思想鬥爭吧!但最終,他還是忍了。畢竟,忍,不等於怕。柏楊先生說得好:心膽俱裂,由衷屈服,是癱瘓了的奴才。跳高之前,先曲雙膝,則是英雄豪傑。如果稍一挑釁,就憤怒上前一口咬住,死也不放,那就是螃蟹了。韓信不是螃蟹,而是英雄。惟其如此,他才有資格批判項羽是“匹夫之勇”。因為他知道,受到流氓挑釁時,項羽是忍不了的,一定會跳起來一拳打在那混蛋的鼻子上。

韓信能忍,因為他也“其志不小”。以當時之情勢,韓信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拔劍殺了那小子,要麼從那小子胯下爬過去。但殺了他,他自己也要抵罪,志向抱負什麼的也就統統談不上了。因此,他決定忍。這一點很像劉邦。你想,劉邦同意封韓信為齊王,等於接受城下之盟,不多少也有點接受胯下之辱的意思嗎?正因為他們都能忍,所以,劉邦這個當初一無所有的人,才成了皇皇炎漢的開國帝王,韓信這個當初人見人嫌(人多厭之者)的人才成了秦漢時期的一代名將。《水滸傳》裡那個楊志不能忍,一刀殺了牛二,最後怎麼樣呢?只好上山去當強盜。

然而,韓信雖無匹夫之勇,卻有婦人之仁。

在楚漢相爭的最後關頭,韓信的地位是十分特殊的。用項羽的說客武涉的話說,是“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用齊國辯士蒯通的話說,是“當今二主之命懸於足下。足下為漢則漢勝,為楚則楚勝”。總之,韓信已成為劉、項之外的第三種力量。因此,武涉和蒯通的意見是一致的,即韓信應該取中立態度,誰也不幫,與劉邦、項羽三分天下,鼎足而立。這個建議如果當時被採納,則《三國演義》的故事,只怕就等不到曹操、劉備、孫權他們來演了。

可是,孫權的這個老鄉卻沒有孫權的魄力。他猶豫過來猶豫過去,最後還是下不了背叛劉邦的決心。因為他覺得劉邦於己有恩,終不忍背叛。他對項羽的說客說,當初我事奉項王,官不過郎中,位不過執戟,言不聽,計不從,這才背楚歸漢。漢王授我大將軍印,給我數十萬兵,脫下自己的衣服給我穿,省下自己的飯菜給我吃,言聽計從,這才有了我韓信的今天。一個人,這樣親愛信任我,我背叛他,不吉祥啊!

當然,韓信也還有幾分僥倖,總以為自己有功於漢,終不至於真的兔死狗烹。總而言之,說到底,還是“不忍”。不忍,就正是婦人之仁。於是,有著婦人之仁的韓信,最後還是被那個不仁的婦人呂后給收拾了。

其實劉邦早就想收拾韓信了。我常常懷疑,劉邦是否真的喜歡過韓信。從韓信的傳記看,他似乎從來就不是一個討人喜歡的人。《史記》上說他始為布衣時“人多厭之者”。雖然這人見人嫌的原因被歸結為既不得推擇為吏,又不能治生商賈,整天價只是寄人籬下吃軟飯,但那時節遊手好閒的人也不在少數,為什麼惟獨討厭韓信?恐怕他的性格多少也有些乖張。你看他被南昌亭長變相地攆出門後,也只是一個人跑到河邊去釣魚,並不和市井無賴們一起去混吃混喝,就可知他很不合群。

三 韓信的錯誤(2)

事實上也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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