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名叫“太陽”的報社。
“先生。”她朝櫃檯輕喚。
坐在櫃檯後方的金髮男子,隔了約莫三分多鐘才把目光從PLAYBOY的雜誌往上移。
“需要我幫忙嗎?”他問。
“是的,”袁子青先尷尬地一笑,囁嚅道:“我,想登一則廣告。”
“沒問題。”男子詳細跟地解釋各種收費標準,放置的版面,以及一次必須刊登的天數。“你要登什麼內容?”
“尋人啟事。”
“小姐,你要找的人貴姓大名?”
“宋思齊。”她用極流利的英文跟他解釋這兩個字,並且遞上相片和所有與來思齊有關的資料。
“你是英裔華人?”男子好奇的問。
“不,我從事翻譯的工作。”她淡然的說,英文再好恐怕也無助於她千里尋情人。
難怪英語說得這麼好,男子投給她一抹讚許的微笑。“這位宋先生是你的……”
“未婚夫。”袁子青不假思索的說。在心裡面,她早就把自己的終身許給宋思齊了。
“他來倫敦留學?觀光或工作?”興許是刊登此類尋人啟事的外籍人士並不太多,那先生林林總總的問了一大堆,才開始填寫資料。
“大字四個,小字三十五個,每天收費十五元,三天共四十五元,你要付現、刷卡還是開支票?”
“呃,可不可以等報紙刊出以後再付款?”她當掉手錶後,僅剩的八十人元英鎊,必須捱到雪蘭回來才行哩。
男子皺著眉頭打量她。“請出承護照、現住住址、電話號碼。”
“呃,我叫……”如果人家知道她剛從臺灣來,連住的地方都沒著落,一定不肯通融。左右無計,袁子青只得硬著頭皮撒了個自認無傷大雅的小謊。“我叫季雪蘭,住倫敦市區特法加廣場附近,道堤街。”
那先生赫然抬起頭,直盯著她好一會兒,然後說:“請把你的護照給我登記一下好嗎?”
“呃,我的護照……”
她尚在猶豫不決,對方又遇:“算了,你只要先把三天的費用繳清就行了。”
“可是我,”深吸一口氣,她硬著頭皮問:“可不可以賒賬啊你們這裡?”
男子愣了大約有三分鐘之久,然後以悍然的口氣拒絕她的要求。
“我又不是不給,只是晚點給而已。”她下意識的提高聲量,引來旁人的側目。
“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