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貴賓。
袁子青是晚宴上的口譯員,照例她得把行政院、外交部……等官員所說的話,以英文重複一遍給所有的來賓知曉,但,今天她實在累得可以,加上這幾位政府官員的口音很重,又特碎嘴的,吃不到兩口飯就來一次長篇大論,搞得她頭昏腦脹。
走出臺北賓館,已經是夜裡十點鐘。離開冷氣間,踏進燠熱的城市心臟,所有的疲憊瞬間湧上,幾乎要將她淹沒。
跟媽媽說過一百次,她要辭了這煩死人的工作,卻沒想到一做就是三年。
回到家,她摸黑倒在床上,好想就這樣一睡不醒。人類妄稱是萬物之靈,可是為什麼連使自己好好睡一覺這麼簡單的事都辦不到?
“姐!”老弟袁子揚鴨子一樣的嗓音傳過來,檯燈啪的一聲亮起,袁子青馬上眯起眼睛,轉過身去。“不要吵,我今天累垮了。”
“你再不起來,齊哥可就要走嘍。”
“走?”袁子青猛然坐起,從椅子上持了一件外套披上。“你說來思齊要到哪裡去?”
“噓。”他神秘兮兮的說。“齊哥在廣場那邊等你,快點!”
“聽好,不許跟媽講,知不知道?”她走了幾步還是不放心她這個狗腿兼牆頭草弟弟。“發誓,要毒一點。”
“喂,狗咬呂洞賓嗎?”他瞪眼撇嘴,但還是咬牙切齒的把五雷轟頂之類的樣板句子,念得非常輪轉。
“好傢伙,是不是宋思齊給了你什麼好處?”否則他通常不會這麼爽快的。
“去不去呀你到底?”袁子揚忿忿的幫她開啟大門。“別忘了我的毒誓效力只維持十五分鐘。”
擰了一下他的手霄,袁子青匆匆穿了鞋,一溜煙跑向街底。“
這個位於臺北市郊的社群,平常除了星期日,車子並不是太多,此刻快半夜了,四下更是安靜得叫人惶惶然。
宋思齊是在廣場的哪一邊等她?唉,都二十多歲人了,每回見面還得像幹壞事一樣,偷偷摸摸,真是既悲哀又火大。
穿過廣場後的小巷,一旁矮牆突然伸出來一隻膀子,將她勾住,猶來不及驚呼呢,溫熱的唇瓣即印了下來,吻得她天旋地轉,心口卜卜跳。
“嗨!”宋思齊從來只管叫她“嗨”,就算他們的關係已經進展到這般程度,依然沒減過她的名字。
站穩身子,袁子青發現他今晚穿得很帥氣,深藍色的運動衫,在斜漏過來的路燈下,依稀看得出他抬眼的五官,潔白一如湯姆克魯斯的牙齒和笑靨。不,其實他無論何時何地都帥得迷死一缸人;高中三年、大學四年,畢業工作兩年,一共九年,她對他始終迷戀得一塌胡塗。
如果不是雙方父母都反對,他們該老早就是一對人人稱羨的恩愛夫妻了。
“子揚說你要走了?”袁子青喘著氣息,不安地問。
“英國倫敦。”宋思齊拉著她走,坐到一根橫陳的樹幹。“你知道的,這個家我是待不下去了。”
宋思齊的老爸是個天天醉茫茫的酒鬼,不但醉掉了工作,還喝光了家財,害他跟他媽媽過著三餐不繼的日子。記得念大學的時候,宋思齊為了籌學費,還去當過舞男;為了這樣,她老媽抵死不肯讓他們往來。
也許是窮怕了,哪裡有錢賺,他就往哪裡鑽,她老爸就曾經非常小人的揣度過他和她交往的目的,百分之一百是經濟考量。
言下之意,宋思齊是絕不可能“以貌取人”,說有這種老爸,這樣講自己的女兒。真是的,她哪一點配不上人家?
“可,你到倫敦要做什麼呢?”瞧他笑得一臉輕鬆,她卻是一陣心酸。
“演戲。”他說。“一家表演劇團的老闆在夜總會相中我,邀我到倫敦表演,嘿,不許哭,”他輕撫著她的頭。“我又不是不回來了,傻孩子。”
“準備去多久?”
“一年半載吧,混得好,也許就留下來了。”他興奮的朝空中吹了一聲響亮的口哨。“等我,我會回來接你的,到了海外,看誰還有本事來過問我們的感情。”
袁子青強顏地擠出一絲苦苦的笑。“在臺灣不也一樣有機會演戲嗎?”
“臺灣只有噩夢。”宋思齊憤恨的說。
“還有我呀。”她明白他指的噩夢是什麼,可聽起來還是很不舒服。
“就是為了你,我才更是非去英國不可。”他執起她的手,與他十指交握,表情非常認真的說:“如果一切順利,我就在那裡築一個愛巢,一個有楓葉、櫻花、蘋果、美酒和小木屋的窩,你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