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王風現在並不在。
鸚鵡樓中就只有一個血奴。
五丈寬的照壁散發著白粉的氣味,聚會在奇濃嘉嘉普的十萬妖魔,妖魔膜拜的魔王,十萬把魔刀下的十萬滴魔血,魔血化成的鸚鵡,還有血鸚鵡的十三個臣子一十三隻血奴都已消失在這白粉的後面。
照壁已被粉飾得雪白,沒有了魔畫,只是幅普通的照壁。
在魔畫的襯托下,這地方簡直像個地獄。
美麗的地獄,一夜之間就毀在王風手下。
沒有了魔畫,這地方也只是個普通地方。
所以常笑並不像王風,第一眼並沒有落在照壁之下。
他的第一眼落在血奴的身上。
這地方現在還有什麼比血奴惹人注目?
血奴已換過了整套的衣衫,左半身已不像初生的嬰兒,整個人已不像鸚鵡的臣子。
但她還是叫做血奴,她也依然美麗。
美麗的女孩子本就已惹人注目。
常笑的目光卻並沒有被她吸引,很快就轉開。
硬底的皮靴,帶刺的長鞭,三丈寬的大床,床頂上掛著的鉤子,剛粉刷過的照壁,常笑的目光一一從上面掠過,才又轉回血奴面上。
“你就是血奴?”他帶著笑問。
“嗯。”血奴笑著應。
嫵媚的聲音,甜美的笑容,她好像很歡迎常笑的降臨。
常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她一遍,道:“聽講你向來只穿一半衣服?”
血奴笑道:“這是事實。”
常笑道:“現在你穿得很整齊。”
血奴道:“因為我怕著涼。”
常笑道:“這幾天都差不多,並不冷。”
血奴道:“昨夜出現了殭屍之後,這地方不知怎的就變得陰陰森森。”
一說到殭屍,她的語聲就不很穩定。
常笑道:“你也怕殭屍?”
血奴道:“我只是一個女孩子。”
女孩子的膽子普遍來說都不大。
常笑道:“那幹嗎你不離開,還留在這裡?”
“我沒有地方好去。”血奴的眼圈似乎紅了。
一個女孩子如果還有地方去,亦不會留在妓院。
常笑道:“李大娘那裡不好?血奴的面色馬上變了,冷冷道:“如果好我根本就不會來這裡。”
李大娘是血奴的母親,做母親的如果是個好母親,做女兒的也根本就不會做妓女。
常笑點點頭,目光轉向放在那邊牆下的棺材,道:“最低限度你也得搬走那副倌材,難道你不知道那副棺材就是殭屍的窩,殭屍隨時都可能走回他的窩休息?”
血奴的臉不由白了,吃吃道:“這副棺材並不是我的東西,我不能私自將它搬走。”
常笑道:“王風不肯將這副棺材搬走?”
血奴道:“我沒有問他,今天早上一時間又醒不起。”
常笑詫聲道:“他不在這裡?”
血奴道:“早上一早就出去,到現在還未回來。·常笑說道:“整整的一天,他去了什麼地方?”
血奴道:“不知道。”
“一句話也沒有留下?”
“他曾說過去找他朋友的屍體。”
“鐵恨的殭屍?”
血奴點頭道:“殭屍在日間據講只是一具屍體,聽他說,他是想盡快將屍體找到。”
常笑道:“為什麼?”
血奴道:“只要找到屍體,他說也許就有辦法制止鐵恨再變殭屍,他似乎很不想他的朋友再變殭屍害人。”
常笑冷冷笑道:“他是個巫師?也懂得降魔捉鬼?”
血奴答不出。
常笑隨又道:“如果已找到殭屍,他勢必會搬回來,再放入棺材釘好,現在已是殭屍出現的時候,還不回來,難道他找不到屍體,索性找殭屍去了?”
安子豪插口道:“說不定他現在已找上殭屍,被殭屍扼住咽喉,再不會回來的了。”
這些話出口,他自己已先打了幾個冷顫。
血奴的臉龐更加白了
常笑卻全無反應,一樣的面色,一樣的笑容,目光落在棺材之上,道:“棺材的釘口之上,也一樣可以看出棺蓋這七八天之間是否都釘穩。”
不用他再行吩咐,方才解剖屍體的兩個宮差已自越身而出。
仵作這一行出身的人,對棺材這種東丁本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