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新說水滸人物 作者:暖暖

,這裡駐守的部隊應該是爭對西夏的。所謂的老種、小種經略相公相傳是宋代的名將种師道、種世衡。魯達在種世衡那裡做官,日子逍遙自在,了無牽掛。在一般人看來,他是個很怪的人。在整部《水滸傳》裡,他從未有過親近女色的念想,連暗示都沒有。但他並不仇視女人,多次救下弱女子。他不置產業,也不娶妻,可能是因為平日大手大腳花錢,沒有娶妻的財物;也可能是因為他自己不近女色,這個可能不大可信,除非他不是正常人;也可能是因為做著低階武官不能娶妻,經常地戰爭沒有時間和機會。最終他只是一個人赤條條來去無牽掛。

他是個脾氣暴躁的人。吃飯時,與朋友談槍棒,很投機。聽得別人啼哭,好生煩躁,他將杯碗都扔到地上。聽到金老父女的訴苦後,他又好生可憐,非常生氣,可憐金老的遭遇,定要幫他;惹他生氣的是霸道的鄭屠。於是,他、史進、李忠三人湊銀子送給金老,讓他回家有盤纏。李忠給的錢少,魯達不高興,李忠這人為人小氣,魯達一直都不喜歡。接著,魯達氣呼呼地回家準備了一下,第二天,他讓金老父女逃走了。他自己在那路上守著,不讓人去報信,也不讓追趕,等到金老走遠了,他才去找鄭屠。

鄭屠是個屠戶,為什麼能叫鎮關西?那是因為他與小種經略相公有關係。在現在看,那叫有背景,而且很可能有經濟上的關係。鄭屠賣肉,生意不錯,因為權力壟斷,只他一家能經營,就能多掙錢。鄭屠自然會到小種經略相公那裡去好好孝敬。他強行典下金翠蓮做小妾,而自家大老婆不許,他許下別人的錢沒給,到頭來卻又要人又要錢,當真混賬。這樣的傢伙太可惡,魯達是個疾惡如仇的人,碰上魯達算他倒黴。

來到狀元橋,魯達恨得氣呼呼的,但並不急著打人。他先叫鄭屠將十斤精肉切成細末,不得帶一點肥肉,而且必須是鄭屠自己動手。接著讓鄭屠將十斤肥肉切成細末,不能帶一點瘦的,也要他自己切。最後他讓鄭屠切十斤寸金軟骨,也要弄成細末,不帶肉。這時,鄭屠有些不耐煩了,他說:提轄官人莫非是來消遣我的?魯達將兩包肉一下子摔到鄭屠臉上,說:灑家特來消遣你!這句話好生痛快。對待惡人就要像魯達這般手段。先將鄭屠消遣一番,然後再用拳頭教訓他。鄭屠不管怎樣也是小種經略相公面前的人,頓時火起,拿刀來和魯達理論。他自然只有捱打的份兒。這段描寫是《水滸傳》的名段之一,非常精彩。魯達一拳打在鄭屠鼻子上,流出血來,魯達氣他強騙了人家落難的父女,乘人之危,卑鄙。第二拳打在眉際,整個腦袋都震動了,鄭屠討饒,知道厲害了,這是惡人真實面目。第三拳打在太陽穴上,鄭屠頓時沒氣了,他恨他沒有一點骨氣,只是討饒。然而,魯達原只想教訓他一下,沒想到,一時氣急,下手太重,竟把他打死了。魯達立即狡辯,然後逃命,幸好他孤身一人,沒有牽掛,很快就逃走。

魯達:與生俱來真活佛(2)

他本是行俠仗義,不想卻失手打死了人,惹禍上身。然而,能夠幫別人把自己搭進去,也可看出魯達的心腸。這時魯達不再是武官,而是逃犯。犯下官司,先想到逃避,可知魯達也不能算是個遵從法律的老實人。其實,以他的個性,在官府裡肯定不會討人喜歡,上司對他的印象肯定也不怎樣。當府尹帶人去找小種經略相公稟明這件事時,這位經略相公並沒有迴護魯達。這裡可以看出官場的黑暗,抓一個罪犯還要經過上司長官的同意,做什麼都需要後臺。可能小種經略相公正為打死鄭屠責怪魯達呢。魯達在他帳下做官是公事,而鄭屠給他送銀子是私情。私情總是比公義更令人高興,尤其是在那樣一個人情氾濫的社會里。

花和尚

魯達四處逃竄,路上恰好遇見自己所救之人——金老。金老是個知恩圖報的人,他的女兒很快又被人養作外室。主人趙員外是個不錯的人,金老時來運轉,要報恩。可知好人總會有好報。機緣巧合,魯達聽從趙員外的安排在五臺山做了和尚。五臺山有一片大寺院,那裡經過歷來達官貴人的施捨,寺院裡很有些金銀土地,魯達喝酒的那些店鋪都是寺院開的。寺院還出賣度牒,就像出賣戶口或者名額一樣,以此來獲得金銀財物。因為買的多是富人,他們認為這樣就是結善緣,為自己祈福。就像中世紀基督教組織出售贖罪券一樣,人們認為購買那東西就可以贖罪。

魯達成了僧人,度牒都是現成的。出家成了一種逃避罪責的手段。更換了戶口,魯達這個人就世上從消失了,官司自然就免了。魯達就用魯智深這個名字活下來。長老道行高深,看出他是個會成正果的人。其實不如說長老看出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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