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女大學生被焚案(1 / 2)

小說:警婲槑 作者:炫紫

比如,那起女大學生大學校園內的河邊被殺被焚案。

通海大學坐落於市中心偏西南部,有一條不寬的名為金東河的溪流東西向地穿過了城市,也流經了通海大學文史類校園區域。河兩岸的綠化帶景色十分優美,尤其是空曠又厚實的青草地,格外誘惑男男女女年輕的人們前來嬉戲玩耍或指點江山。每當夜幕降臨時,河邊的草叢中便三三兩兩坐滿了年青的大學生們。更不用說初秋時節了,沒人在意河邊一排排高大葳蕤的楊柳樹跌落下來的紛紛揚揚枯黃樹葉,甚至大學生們或許還覺得這些樹葉帶給了他們鬼魅般的美麗夢幻。確實,這些色彩斑斕的樹葉落在泛黃了的枯草上,倒是更加彰顯得“層林盡染”。而微涼的秋風,正好洗去了剛剛逝去的盛夏酷熱,所以大學生們常常深夜了,還在草地上暢談,或者親暱。

沒有人料到,這樣的地方居然會出現殺人放火的犯罪行為。

罪犯竟然膽敢在一所大學兩個校區之間的金東河畔草地上掐死一名美麗的大四女生,再焚燒屍體,只能說明這個犯罪分子是死者的:熟人,行為指向激情殺人。

熟人,才會讓女大學生毫無芥蒂地跟著犯罪嫌疑人來到了河邊草地上。

激情殺人,是因為犯罪嫌疑人事先並未想到要置人於死地,所以才會在掐死人後,就地取材,用枯草黃葉作掩埋罪證的武器來焚燒屍體。

要清楚其作案的地方,河對岸就是一棟文學院女大學生的公寓樓。平傃這樣分析道:只要排查清楚女大學生近一兩天內接觸過的人員,就很有可能找到可疑人的。

發現女屍的是大學清潔工。因為她每天清晨五時必須將劃定給她的校園區域衛生清掃完畢。她掃完了道路,天已然微微亮了,她看見了那片草地上有被焚燒的痕跡。她便走進了草叢,她看見了一個女孩子裝扮的身體,頭部顯然被燒得面目全非。她大喊大叫起來,對面的女大學生們立刻有膽大的紛紛跑過來,她們一一作證說,被焚燒了頭部的女屍應該就是住在三層樓314房間的大四女生胡漾。

胡漾是個能歌善舞、文采飛揚的漂亮女大學生,來自通海市下屬的一個縣城,她的父親就是那個縣城的縣委書記。別說文學院的師生們了,就連理工計算機等等學院的那些男大學生們都知道她,胡漾就是一枚校花,只不過沒有做過評選,未能得到公選認定而已。

是誰?難不成是情敵所為麼?可是,314房甚至所有被問及的師生們異口同聲說,胡漾根本沒有男朋友,從來沒見她談過戀愛。

現場勘查情況是:胡漾身著一襲純白色連衣裙,外套了一件黑色細羊毛開襟衫,已被大火燒得骯髒又破損,但基本上尚能遮體。她的據說擁有的長長披肩發已基本上被燒光,眉毛和眼睫毛全部沒有了,眼睛部位被燒得最為殘毀,但依稀可見她的鼻子、下巴、嘴巴和臉蛋。身旁四周尚存一堆聚攏過來的雜草和樹葉,但不知為何並未啟燃。

法醫小肖說:“我分析,女孩死於窒息,看,脖子上有被卡的痕跡。是死後被焚燒的。死前死後應該沒有被性侵。但需要回技偵實驗室詳細查證一下。”

平傃問:“罪犯為什麼選擇這裡實施犯罪行為?為什麼女孩屍體僅僅只有面部被焚燒?小肖,你說,是不是昨夜的風太小,樹葉和枯草還不能夠完全盡燃,火焰是被逼滅的?所以現場起火的燃點很快消失了?

小肖笑了,說,應該是這樣的,好在保全了女孩的屍體,不然我們光找屍源估計都得浪費足夠多的時間。不過,我們這個尚需要去氣象局查證一下昨夜的氣象。

平傃說:“小肖,你說,為什麼罪犯要先燒眼睛?難道是怕那種正在盛行的所謂傳說麼?”

法醫小肖說:“我看很有可能,呵呵。”

平傃知道,時下有一部李導演的電影《白蛇謀殺案》,正在如火如荼上映中。電影內,說死者的眼睛會留下最後罪犯的影像。這是文人們想當然設計的,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事實。

在那部電影中,認定兇手的關鍵證據是一張被害人的照片。這張照片透過一項奇特的物證技術取得的。這項物證技術是對已經死亡的被害人的瞳孔進行拍照,從而將其被害人死亡前最後看到的形象用照片加以固定。

事實上,這項物證技術只是小說家的想象,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

因為人眼呈像原理類似於數碼相機,眼睛相當於照相機的鏡頭,而底片是透過視覺神經傳送的生物電脈衝,這些東西只有大腦對其進行解讀後,才能被我們所認知,用我們肉眼中是無法直接形成圖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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