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食地減少,不得不與農民爭奪莊稼。接著,炎陵等地對野豬、水鹿的地毯式圍獵又導致了老虎沒了口糧,讓老虎不得下山覓食或遠走他鄉。
1964年,湖南最後一支打虎隊解散,此時全湖南獵殺的華南虎數量早已超過了600只。在貴州、江西、廣東、福建等其他地方,經歷了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這一場打虎熱潮後,華南虎很快銷聲匿跡了。
華南虎的消失
根據史書記載,華南虎曾廣泛分佈於華東、華中、華南、西南乃至陝西、隴東、豫西、晉南等地區,數量應在10萬隻以上。上世紀中葉,我國華南虎數量還保持在4000只左右。
1959年2月,林業部頒發的批示裡,把華南虎劃歸到與熊、豹、狼同一類有害動物,號召“全力以赴地捕殺”;東北虎則被列入與熊貓、金絲猴、長臂猿同一類的保護動物,可以活捕,不能殺死。
1962年9月,國務院頒佈指示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列出19種動物為嚴禁捕獵動物,華南虎再度被排斥在外。由此,全國各地大規模的捕殺在上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持續進行。據估計,在1981年,全國野生華南虎約只剩150只到200只。上世紀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湖南省獵殺170頭以上;到60年代,湖南共獵殺華南虎647只,佔歷史獵殺量的。
1966年,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在《哺乳動物紅皮書》中將華南虎列為E級,也就是瀕危級。
1973年,華南虎開始進入國家保護視線。當年5月,國務院把華南虎列為三級保護動物。1989年,國家頒發《野生動物保護法》,在法律上明確:華南虎列入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1996年,聯合國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釋出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公約》將華南虎列為第一號瀕危物種,列為世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