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議的確切訊息而仍未見通知我,立即囑將去赴會的執行幹事給她捎信,問她,作為辦公室主任,我是否應該參加這次會。她便馬上叫她的特別助理打電話來,請我去參加。我去後,才知道是人事廳來人談人事問題,與我的工作有關,當然應該有我參加。安絲蒂在會上當眾表示歉意,把責任推到打電話通知的特別助理身上。自那以後,在我辦公室主任任內,再沒有此類事件發生。
隨著畢副秘書長和我對聯合國的業務進一步熟悉和深入,別人想任意攬權也就更不容易了,安絲蒂的處事態度也有明顯轉變,不再事事想插手,動輒埋怨。1985年,技合部與秘書處財政廳等部門就該部兩年期預算的談判,我作為首席代表參加。那是一次對該部關係重大的談判,畢季龍自始至終沒有請安絲蒂參與,因為沒有必要,她也未提出要求,表明她作風的轉變。技合部是聯合國秘書處的一個部門,兼有作為技術合作執行機構的獨立職能,半數左右的職員又要靠該部自行賺錢養活,作為這個部的領導,如果不熟悉業務而耍官僚,就會在激烈的競爭中吃敗仗,領導權被奪走,事情就是如此無情!
安絲蒂小姐對工作是努力的,對技合部的工作和技術合作事業作出她的貢獻。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她離開該部,升任主管聯合國駐維也納辦事處的副秘書長。這是一次破格的任命,按照慣例,一個國家不能同時有兩名副秘書長,當時英國已有一名副秘書長主管特別政治事務部。1988年1月底我從聯合國退休時,她曾從維也納發來電報對我表示良好祝願。
不打不相識
1983年以前,技合部五個行政司中,最大的司是規劃與執行司,它的第一任司長是曾任美國駐約旦大使的伯恩斯。伯恩斯領導不力,並且已超齡,畢副秘書長上任後不久,於1980年5月把他請走,從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調來阿根廷籍的路易·戈麥斯(Luis Gomez)接替。此人正年富力強,在聯合國是老資格,且從事技術援助工作多年,對業務熟悉。他上任後,該司工作頗有起色,他便在同事間表現得有些不可一世。
我任職之初,1980年6、7月間的一天,戈麥斯突然跑進我辦公室,面帶慍色,朝著我叫嚷:“你們究竟在幹些什麼?” 我一時感到莫名其妙,但心平氣和地問他是怎麼回事。原來是他司裡下面一位處長巴蘇(Roman Basu,印度籍)因急著跟畢副秘書長去中國出差,越過他直接找畢副秘書長批准了出差請示。我因並不知道此事,便未多說話,要他先回去。經過查問,確有其事,巴蘇出差的事任務很急,也是實情。聯合國級別區分嚴格,一般情況下,職員不得越級向上請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我仔細閱讀了聯合國職員的有關條例,並沒有明文規定不準副秘書長或其他高階官員在特殊情況下越級審批下級的請示,作為副秘書長,在個別緊急情況下越級審批出差申請,應該是合情合理的。秘書處內,大家舉止文明,同事間即使明爭暗鬥,也不能耍態度,何況對上級機關。對於戈麥斯的這種表現,我認為不能等閒視之。於是,我叫秘書打電話把他請來。我對他說:“畢副秘書長批准巴蘇去中國出差,是有這個事。不過現在我要請教你,聯合國有哪一個條文禁止副秘書長直接審批下屬的請示報告?” 他眨眨眼睛,漲紅著臉,很久說不出話。我進一步嚴肅地說:“路易,你在聯合國任職多年,是聯合國的老手,我是新來者,你必須給我找出這一條文。” 又經過一段冷場之後,他滿臉通紅,從椅子上站起來說:“葉先生,對不起,我錯了,我向你道歉。我這個人是不輕易向別人道歉的,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向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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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五花八門的任務中入門(5)
論級別,當時戈麥斯是D-2,我是 D-1,他比我高一級,在聯合國,一個級別高的官員向比自己低的官員道歉是不多見的。看來,他本來是想趁我初來乍到,給我一個下馬威,豈料,反而讓我給了他一個下馬威。戈麥斯憑一時衝動,導致他當初的失態,但當他意識到自己的不慎,立刻向我表示道歉,而且說出“這是我一輩子第一次向人道歉”這樣的話,這是他的聰明之處,我當然既往不咎。在聯合國,一個人虧了理,最好是承認錯誤,越早越好,否則會越來越被動,以致落得難以收拾;至於企圖矇混過去,或進行狡辯,都是不明智的。俗話說,不打不相識,從此,我們之間維持著友好關係,工作中相互配合融洽。1986年我們從我國駐紐約總領事館大樓搬到公寓居住後,他還曾來我們家中做客。若干時日後,聯合國主管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