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著這本家庭須知書呢?是因為想教人人有個好家庭,非先改良家庭中不好的事不可。咱們易經上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這就是說:做好事的人家,得一個好結果;做壞事的人家,得一個壞結果。這道理一點也不錯。你們在你們自己的村子裡看看:現在的好人家,通是前三十年老人們公道勤儉換下的;現在的壞人家,通是前三十年老人們為非作歹,欺人、凌人換下的。我盼望山西人民,各人把家庭內不好的舊習掃除,都改成良善的新家庭,所以做成這書,把家庭裡邊的事,大概說給你們。你們把這書看了,或聽別人講了,照書上說的做去,你們的家庭一定可以一天比一天好;若不照書上說的做去,你們的家庭,一定一天比一天壞。”
《家庭須知》共分二十八章,內容涉及家庭道德、家庭禮節、家庭規則、家庭教育、家庭衛生、家庭生活、家庭大忌、家庭格言等諸方面。
一、獨特的政治統御 厲行村制建設(7)
關於家庭道德,閻錫山說,“為父母的,能教育兒女,就是父母的道德。為兒女的,能孝順父母,就是兒女的道德。為家長的,公正嚴明,就是家長的道德。為兄弟、姐妹、妯娌的,能互相恭敬親愛,就是兄弟、姐妹、妯娌的道德。把這些人的道德,合為一處,大大小小,都有良心,就是家庭道德。”“要想家庭良好,道德是第一要緊的。”
關於家庭禮節,閻錫山說,“父坐子立,兄先弟後,夫唱婦隨,是秩序的禮節。逢祖宗的生日、忌日,及年、節,家中祭祀,是奉祖先的禮節;子弟出必告於父母,回必面見父母,是出入的禮節。父母出外遠行,或由外面回家的時候,子女媳婦必要鞠躬接送,是接送的禮節。還有夫妻之間,雖然平等,也要有禮,古人說:‘相敬如賓’,是夫婦的禮節。把這些禮節合在一塊的說,就是家庭禮節。”“人沒禮節,與禽獸一樣。家庭沒禮節,秩序就不能維持,便成了一種亂七八糟的家庭了。”
關於家庭教育,閻錫山說,“家庭裡邊,想望子女成個好人,須在兒童的時候好好教育他。”“要教他學習禮節”;“要教他選擇朋友”;“要考察他在學校的行為”。“家裡大人,應該好好地教小孩子知道做好人好,教育的小孩子發了做好人的心芽子,將來就不會做壞人了。”
《家庭須知》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詮釋了傳統的道德文化,以期起到教化民眾服從統治的作用。為了深入人心,《家庭須知》以手冊的形式,廣為印發,並倡導宣講,從而使不少村民皆耳熟能詳。
除“整理村範”之外,“村政”還包括下列幾項工作:
其一,設立“村民會議”制度
“村民會議”是閻錫山設想的村中民意機關。在他看來,實行“民治”是現代政治的必由之路,但就當時老百姓的素質而言,尚達不到參與政治的程度。怎麼辦呢?這就需要進行“民治之練習”,亦即對老百姓進行訓政。“民治之練習”不能只侷限於少數人中,而“欲使村中全民練習”,非實行村民會議不可。是故,“村民會議”就成了實現“把政治放在民間”的首要一環。於是在“村民會議”制度下,各村先後設立了“村民會議”。
根據有關法規,“村民會議”的職權如下:
1。選舉村長副及村監察委員、息訟會公斷員;
2。縣法令規定應議事項;
3。行政處廳交議事項;
4。村監察委員會提交事項;
5。議定和修改村禁約及一切村規事項;
6。村長副請議事項;
7。本村興利除弊事項;
8。村民20人以上提議事項。
關於“村民會議”的具體實施辦法,閻錫山說,“村民會議,如何辦理?應先由各村自行規定試辦;或一家出一人,或按成年男子全數到會。何項事件必須村民會議透過才行;何項事件由村長副閭鄰長議定就算;以及會議時如何取決,均聽各村先自定辦法。遇有爭執,區長或知事為之解決”。
其二,定“村禁約”
“村禁約”被閻錫山稱之為“村憲法”,說是全村人民應共同遵守的規範。要求制定“村禁約”與整理村範齊頭並進,互相配合。所謂“以村範開其先,以禁約善其後,乃能持久而不敝”是也。
“村禁約”“在不牴觸法律範圍內,由村民會議將村中應禁止的事議定,列為禁條,呈縣核准後施行”。村禁約視各村之具體情況而定,條文不盡相同,其涉及範圍大體包括妨害安寧者、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