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無限度的信任;
2:校事——有關呂壹所任的官職名稱記載也是雜亂無章,有如下一堆,校事呂壹、中書呂壹、典校呂壹、典校郎呂壹、中書典校呂壹、典校事呂壹、中書郎呂壹、此外,還有“校曹”、“校官”等稱謂。
也就是說,全稱應為“中書典校郎”,“校事”是一個簡稱,乃是隸屬於中書的郎官,監察中央官府和地方州郡的官員是他們的主要職責。
這個官職設定本是不存在於東吳政府體系的,曹魏先玩的這一套,以便加強集權,後來孫權在沒有組團考察學習曹魏如何強化君王權力的情況下(有可能潛伏了一個過去偵查)就把這套制度照搬過來,稍加改造就使用了。
大概在什麼時候使用並且正式推廣的呢?
很難確定這個源頭,不過不會太早,和被封為吳王的時間差不多,但是,真正發揮它的作用卻是在稱帝之後。
也就是呂壹把持這一崗位的5年間,是這個崗位的“黃金歲月”。
只不過,是建立在一片屍骸上的“黃金歲月”。
為了加深一下對這個官職和呂壹這個人的印象,我們可以在後世找到一個他的加強版和升級版:
明朝的特務機構,錦衣衛,或者東廠和西廠,隨便你挑一個。
如此對比之後,相信呂壹同志在我們的心目中的形象一定是很萎縮和猙獰,不過是一個長著*的惡毒太監頭子,東吳建國之後之所以會有這麼一段齷齪不堪,烏煙瘴氣的歲月,完全是呂壹這個王八蛋搞的鬼。
的確,呂壹的確直接製造了這些冤案,即使是不是冤案,但是,極端擴大化的處理則要由他負責。
但是,如果真的把這些責任全都推卸到呂壹的身上的話,那麼就要有人躲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