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平面作品,對,攝影和美術作品都可以……年齡恐怕沒辦法,我們隸屬於年輕藝術家協會……”
電話那頭不知道說了什麼,引得她笑起來:“不,這個我倒不知道。”她掛掉電話,對我笑道:“這個人很有趣,他猜XL是你情人的名字。”
2008…11…18 10:50:25(第158樓)
'原創'這是一支別離的歌 …New York to Paris…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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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在窗邊回頭,說:“你該告訴他,是指情人的尺寸。”然後兩個人一起笑起來。
我渾身好像冷得微微發抖,但也跟著笑了笑。一直等到5點鐘,兼職的女生走了,Bene也開始收拾東西,問我,26號到底跟不跟他們去Vosges。我說反正一個揹包就可以出發,到時候再說。
“聖誕節你真的一個人過?”她又問。
我點頭。
“來跟我們一起吧,肯定不帶一點宗教味兒,就像復活節,對我來說就是巧克力蛋和巧克力兔子。”
“反正不遠,到時候再說。”
“都是到時候再說,聽上去好像你另有打算。”她嘲弄的笑我,然後把電話扔給我,上面還留著最後一個來電顯示,“趕緊打過去吧,不過記住,你是個美女,他是個笨蛋。如果他讓你不快活,立刻甩掉。”
我還是等到Bene走了之後,才深呼吸一次,按了那個號碼打回去。響了很久,沒有人接聽。我沒有太失望,甚至可以說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那串數字不是06開頭的手機號碼,可能只是路邊的公用電話。我在房間裡走了一會兒,然後坐下來做完手頭上最後一點事情。電話就放在左手邊,眼睛的餘光就可以看得見。
不過始終沒有響起來。
一直到8點鐘,我的手機倒響了。顯示的是一個熟悉的號碼,一個報社的攝影記者,跟我和Bene差不多年紀,幫過我們幾次忙,然後就開始發Texto給我,說要我做他的繆斯。我接起來,他問我在哪裡?我說還在辦公室,有事情沒忙完。他說那他過來找我。我趕緊說別來,我馬上就走了。掛了電話,就收拾東西鎖門。正要拉樓下的捲簾門的時候,他居然已經到了。我穿了一件斗篷式的大衣,袖子和身體連在一起,胳膊沒辦法完全抬起來,夠不到捲簾門的拉手。他好不容易抓到一個機會表現紳士風度,要幫我拉。我存心不讓他幫忙,跳了一下,拉到了。我在鎖門的時候,他就拿出照相機對著我一通猛拍。
“It’s tacky to use your flash lamp like that。”有人在他身後講,那聲音叫我心頭一顫。
我不記得那個無關緊要的人最後是怎麼被打發走的。只知道林晰就站在我面前,隔著一步半的距離。我說,嗨,你好。說得極其冰冷,但還是不由自主的走近他。他抬起一隻手,把我臉頰邊上的一縷頭髮攏到後面去,看著我,笑著輕聲說:“Look at you…”
“你沒去度假?”他問我。
“我喜歡冬天下雪。”我答非所問。
我們肩並肩的走,穿過一個古老石板鋪就的小廣場。走著走著,我終於靠近他,手伸進他大衣口袋裡去,裡面塞著一副觸感細膩的羊皮手套。他的手也跟著插進來,溫暖柔潤,像裝著40度熱茶的瓷器。我的車趴在廣場另一面的博物館停車場。不知道為什麼,時光流轉,今天輪到我帶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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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車。停車的地方很擠,我很熟練的倒出來,甚至還記得提醒他繫好安全帶。
“你會在巴黎呆多久,三天還是一週?”路上我問他,語氣輕鬆,眼睛盯著前方。
話說出口的下一秒,我就後悔了,明顯是帶著些怨抑的話。他會怎麼看我,他會怎麼回答?
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反而說:“我本來也可以不斷地追求你,也可以哄騙你,但是我不願意這樣。”然後就沉默,轉頭看著車窗外面。從反光鏡裡面看不見他的眼睛,只留給我一個側臉。不過這樣我反而可以肆無忌憚的看他,他的臉頰,嘴唇,衣領和領口旁邊的面板,差一點開過了頭,錯過了那個應該轉彎的路口。
我住的地方的底樓有老房子常見的那種非常高的木門,我開門領他進去。電梯停在底樓,很小, 讓我們如此之近。
“你看起來不錯嘛。”我找話說。
“你該看看我去年在南美時候的樣子。”他說的很輕鬆,話裡甚至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