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3 / 4)

為我感覺到有些事情已經發生了,而且可能牽連到我了。怕有一天,我被誤會了,會有人看到我的這些日記。

第三篇(時間略)

回到濱城了,剛發資訊告訴思影,她們兩人就到我樓下敲門找我,她差點拿掃把打我了,說是我那天晚上帶欣樂去吃飯後,第二天就跟我一走她就失蹤的。硬說是我拐了樂樂。我頭大了,她們說我不交人出來,就報警。我沒理會她們。

下午我在租房弄點東西,就有人來敲我的門。是六個民警,我慌了,她們真的報案了,我從來不和這些穿警服的人打過交道,不知道他們會怎麼對我。

雖然是叫我去派出所裡作筆錄,但是有人還拿出手銬給我銬上,特別是我兩個母指上的那對小手銬,我一點都不好受,一緊張就動起母指,一動,那手指銬就勒得很緊。在筆錄之前,有三個民警帶我去看了另一下審訊室的直播錄影,有個盜竊被裝進麻袋裡,封住口袋,然後有四隻腳在踢著麻袋裡的人,聲音叫得很慘。

雖然那些嚇不了我,但是在派出所裡我還是很緊張,就算我說的每一句是實話,但我的手一直不停地發抖。後來陳姐來了,交了錢保我出去。

我公司的人開始在懷疑我,也有人堅信我是清白的。我對天發誓,我是清白的。不知道派出所和那兩個女孩說到我了沒有,但是思影還是百般誣賴我,我的手機簡訊快爆了,沒想到那麼一個文靜的女孩能罵出那樣的話。如果她是個男的話,我肯定讓他好看了。可是我從來不和女人計較。

這讓我想起十年前,我才十五歲,個子還不到一米五,在高中裡,我還是個小朋友,我被一個舍友誣賴著我偷了他的二十塊錢生活費,還叫社會青年拉我到廁所裡,用掃把和榔頭威嚇我跪下,讓我把錢交出去。我沒有跪,我覺得這個世上只有母親才值得我下跪。他們打傷了我的頭,然後把我的身上的錢都掏走了,這是我一生不會忘記的冤屈。我發誓,除了我的母親,我不會向誰下跪,我要活得頂天立地。

苦悶中,我在想著辦法,走人,離開濱城?不可能,派出所說了就算保釋了,調查需要,隨叫隨到,我一走問題就更大了。再說陳姐的公司不能沒有我,就這樣走了就對不起她。

去找吧,我想只要把樂樂找回來,我就清白了。可是我去哪找啊?我跟她一點都不熟。想辦法中。。。

第二十九章 唐家濤的筆記(下)

更新時間:2012…4…15 6:08:42 字數:4660

第四篇(時間略)

睡了一覺醒來,發現手機的簡訊快爆了,兩個女孩不停地在罵我,警告我,如果樂樂有什麼三長兩短,就到我的家鄉走訪,把事情弄到全世界。我很害怕,我只想,這件事不要讓我母親和親人知道就行。我不想再讓母親再為我而擔憂,我不想再聽到她永遠銘刻在我心裡的那句話:我辛辛苦苦把你養了這麼大,我覺得一點都不值。

下午

我打好了我的行裝,我準備出發了,我想去把欣樂找回來洗脫我的冤屈。我去找了侯龍的老鄉,問他們他的下落,直覺告訴我,樂樂的失蹤是和他脫不了關係的。因為一切都是從他身上引發的。

他的老鄉們沒有告訴我他的下落,我一點辦法都沒有,想打人。貴州的人很團結,他們只要有老鄉被欺負,就一下子拉出一大幫人。我怕了,暴力解決不了問題的。我手裡拿有侯龍的身分證影印件,我想去那個地方問他的家人。他的家人應該能聯絡到他的。只要聯絡到他,就能找到欣樂的線索。

傍晚,我跟陳姐拿了兩千塊錢,上坐車去貴州,直奔侯龍的家鄉,但願我這一路能來回平安,這是我堅持寫下日記的原因。我感覺到此行很危險,如過是侯龍把欣樂帶回去,我這樣去要人,弄不好被他們弄死在那裡。

第五篇(時間略)

二十幾個小時的車,我一下車身上就花了近一千塊錢了。我有點兒退縮了,還是回去吧?我曾這樣告訴過自己:反正我都是清白的,法律會公正的站在我這一邊的。

既然來了,在我猶豫不定之前,我還是在這個小縣城的一家賓館住了下來,就算回去,權當是自己出來旅遊散心吧!我在小城裡無目地的遊了一遍,我還是無法忍心就這樣返回去。

我是一個軍人啊,假如有一天,我們的國家和別的國家發生戰爭了,在戰亂後,當我回家時,要是發現我的家已失散了,我的妻兒老小不見了,我是不是就那樣接受這個現實啊?不行啊,我是一個男人,哪怕是生死未卜,我也要去尋找我的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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