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子瑜友也。”即共定交。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亂江東,為孫權長史。備用肅計,進住鄂縣之樊口。
用這一段插敘,表現魯肅善於利用外交手法,善於利用私人關係影響對方,達到目的。
(4)倒敘
不按時間發展先後的順序來敘述事情經過,把後發生的事提到前面去寫,然後再回過頭來按順序敘述先發生的事情,叫倒敘。即結局——發生、發展——結局。倒敘能增加文章的生動性,使文章引人入勝,富有吸引力。倒敘能夠突出重點,避免敘述的平板單調,使文章波瀾起伏。
象魯迅的《傷逝》的敘述方法,可以表示為:子君死後——與子君的結合又分離的過程——子君死後
從情節的發展來看是:現在——過去——現在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六章·寫作的表達方式(描述與論說)(10)
《淺談寫作》彭城奔牛編寫
3。敘述的人稱
敘述的人稱是指作者站在什麼角度來寫,來進行敘述。敘述的人稱有二種,即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
(1)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是以“我”或“我們”的口氣進行敘述。把“我”或“我們”的所見所聞所思,敘述下來。給人的感覺真實親切,便於內心的獨白,便於描寫內心世界,抒發情感。缺點是,必須是“我”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不能寫聽不到,看不見的東西。用第一人稱“我”或“我們”有二種情況,一、可以是作者本人,也是文章裡的人物。在反映真人真事的文章裡“我”或“我們”是作者,,原則上是不能虛構的。二、在虛構的文章裡“我”或“我們”不等於作者。“我”或“我們”是作者虛構的一種寫作方式的寫法。
象魯迅的《孔乙己》,曹靖華《小米的回憶》等。
(2)第三人稱
是以局外人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