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部分(3 / 4)

小說:霸王神槍 作者:飄雪的季節

你們快點辦吧,大夥兒都有點餓了。”

說完,她踏著輕快的腳步,出了易牙居。

那個胖掌櫃一見田中春子離開,連忙拉過一名夥計,吩咐他趕緊從後門出去,穿過小弄去通知東家曹老爺這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情。

胖掌櫃讓店夥計轉告曹東主,這次來的貴客身份特殊,絕對不容怠慢,所以請東主順便帶上家中珍藏的兩套官窯、青花釉瓷器,提供貴客使用。

如此一來,不但可替易牙居增色不少,並且也可以由此打響易牙居的名號,讓這家置身在巷中的酒樓也能揚名蘇州。

那個店夥計唯唯諾諾的應聲而去,胖掌櫃又忙著指揮其他的夥計重新鋪上本店最好的桌布,撤下原先的碗筷,還要遵照田中春子的指示,拿出大張紅紙,寫下貴客大名。一時之間,忙得團團轉,他頭上的汗珠一顆顆的往下滴,剛擦完又冒出來,弄得衣襟都溼了,不過他的心裡極為興奮,根本顧不了,徑自在忙著指揮十多名店夥計做事。

田中春子根本不知道僅是一時的好玩,把個胖掌櫃忙成那個樣子。她走到巷口,只見那些捆綁得像粽子樣的幾個太監,此刻都已被抬下了酒樓,擺放在門口,而那些身穿挑夫衣裳的衙役則都擠在巷口的街邊,看著那一個個妓女上轎,有些人還嘴裡發出怪聲,也不知是要引起妓女的注意,還是在訕笑薛義。

田中春子皺了下眉,一時之間,還沒找到薛義,卻見到從街道兩邊奔來了數十名手持工槍的巡丁,將這群衙役和小轎團團圍住。

那些巡街的丁勇,都是一日之間,被官府徵來的徭役,派出來維持市面的安全,以彌補官差的不足之需。

JZ※※※大明皇朝的役法,是初創於洪武元年。

當時,由於官府的需要,於是向地方官府徵調徭役,最初是主要用於蓋宮殿、修城垣、浚河道等巨大工程。

而供應徭役的官府,則是京都附近的府或州,是由戶部負責統計整個工程所需人數,之後再由工部核定所需的總數,才視興作之需而分派撥付。

這種抽調徭役的制度,是最初由中書胥驗田出夫,凡有田一頃則出丁夫一人,不及一頃者,併合他田計算,稱之為“均工夫”。

“明太祖實錄”中曾記載:“直隸,應天等十八府州,及江西饒州、九江、南康三府,計田三十五萬七千三百六十九頃,出夫如田之數,遇有興作,於農隙用之。”

洪武三年時又有這麼一項規定: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而田主出米一石資其用,非佃人而計備出夫者,畝資米二升五合。

除了修城垣、蓋宮殿、浚河道等巨大工程的需求之外,明代中央和地方尚有勞務和驛傳等其他需要,於是又編列了皂隸、獄卒、弓兵、館夫、車伕、馬伕、轎伕、水夫、廚夫、門子等專案極為繁多的雜役。

這些雜役除了少數是僱傭募集的,或者一些是以囚徒充役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徵調來的民丁,其所用的方法稱為“驗糧僉差”和所謂的“驗丁出夫”的“均工夫”制度相差無幾。

在洪武十四年時,黃冊制度正式建立,於是徭役的攤派方法也完整的形成了,這時,徭役共分為“正役”和“雜役”兩類。

“正役”稱為裡甲正役,由按年排定的裡甲輪流充當,抽調人丁為官府效力,其所負責的事則以催辦錢糧、處理公事,或辦理上供物料及官府進貢朝廷的物資等等業務為主。

至於其他各種到官府應役的人丁,統稱為雜役。

這些雜役有些分配在巡捕房,有些分配在獄中當禁子,有些則充當車伕、廚夫、轎伕等。

由於雜役不是正式編制失員,故此都沒有俸祿,甚至有些人還得自備飯費,譬如說臨時徵調去修橋鋪路的雜役,則必需自備飯盒,否則官方是不供應吃飯的。

一般來說,從十五歲至六十歲的平民百姓,每年必須被徵調服雜役一個月,有時視需要,官府尚可延長至六十天,其間不但無償,也不供應食物。

到了正德年間,衙門裡的三簇六房,少則有四分之一的人員是徵調而來的雜役,多則達到三分之一,這些皂隸都無俸祿可領,僅是由官方供應伙食而已。

至於捕房中的巡捕,也有不少是受徵調的雜役,這些人沒有收入,唯一撈錢的方法便是勾結正式編制內的專任巡捕人員,和地方上的城狐社鼠或惡霸歹徒們朋比為奸,獲取油水來養家餬口。

大明皇朝的社會風氣敗壞,除了宦官當道,朝政不修,皇帝昏庸之外,有很大一部份要歸罪於這些勾結地方惡勢力的巡捕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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