齡因素。
第三,認識到孩子的成長,併為孩子的獨立做好準備。
孩子每天都在成長,將來勢必會擁有自己獨立的世界。因此,我們要根據孩子的成長速度給予與其年齡相符的待遇,讓孩子逐漸離開父母的懷抱,為獨立做好準備。
第四,讓孩子自己作出選擇。
媽媽要在著裝、購買零食、挑選玩具等方面給孩子選擇的機會,除重要或危險之事由媽媽做主外,其他無足輕重的瑣事應讓孩子自己作出決定。如果因孩子太小不易作出決定或是對孩子感到不放心,媽媽可以提出幾個選項供孩子選擇。
第五,讓孩子對自己選擇的結果負責。
如果孩子得到了可以選擇的機會,那麼選擇所產生的結果也要由他自己負責。要教育孩子養成無論結果好壞,都要為自己的選擇及其結果負責的習慣。
第六,讓孩子在冒險遊戲或類似情形中得到體驗。
無論進行什麼遊戲,都要讓孩子在沉浸於遊戲的同時,做出一些思考、選擇和探討。這一過程,能夠促就孩子具備爭取某一目標、滿足自身慾望時所需的積極態度,從而使他們勇於向新事物發出挑戰。
第20期 不要因為孩子想要,就不假思索地全部予以滿足
大多數上班族媽媽都對孩子懷有歉意。她們認為自己不僅整日不在孩子身邊,而且也無法像專職媽媽一樣細心呵護孩子,因此在面對孩子所提要求時,往往具有最大限度予以滿足的傾向。另外,她們對於孩子構成問題的不良舉動也常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待孩子的態度過於寬容、放任。
但是,這種態度對孩子所產生的負面影響相當嚴重,孩子會暗自認為:“只要我想要,我就能得到。”而且,倘若一直不假思索地滿足孩子的全部要求,久而久之孩子就會將父母視為有求必應的靠山。孩子所體會到的是“有何願望,只要一耍小性子即可得到滿足”,長此以往,他們就會形成任誰也奈何不得的倔犟脾氣。
父母們應該從一開始便樹立明確的育兒原則,將允許與不允許之事的界限劃分清楚。唯有父母的態度明確,才能夠持續有效地教育、說服孩子。另外,依據孩子的情況向幼兒園老師或保姆尋求合作,要求她們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與爸爸媽媽的原則保持一致,這也不失為一個好的方法。
父母要樹立自始至終毫不動搖的原則給孩子看
第一,根據原則堅持以一成不變的態度對待孩子。
處於相同情況下,媽媽若是根據自己心情及周圍條件的差異,採取不同態度,會使孩子感到茫然,並會一直使性子直至媽媽接受自己的要求。因此,媽媽首先應該告訴孩子哪些事情是可以允許的,而哪些又是不能允許的,只要強調過一次“不允許”,那麼無論孩子怎樣使性子、撒潑,也決不能接受。如果因為孩子對你撒潑、撒嬌,令你感到心煩,便接受他們的要求,孩子則會認為“只要使性子就能獲得成功”,並因此養成“固執己見,直至媽媽讓步為止”的不良習慣。
第二,面對不允之事時,為孩子提供其他替代方案。
在對孩子想做之事做出禁止時,一定要有明確的理由,並將該理由清晰無誤地向孩子進行說明。另外,不要單一地對孩子說“不行”,而應為其指出其他可供替代的方案。如此一來,儘管未能如願以償,但孩子可以透過其替代方案放棄自身慾望,並將精力轉移到其他地方。
第三,經常性地表揚孩子,並將自己對於孩子的愛意持續表達出來。
孩子都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可和表揚,因此,無論孩子所做的事有多麼不值一提,也要多多給予表揚,並讓孩子感受到爸爸媽媽非常愛自己。有時,孩子使性子正是因為自己希望得到表揚卻被忽視,或是借引起他人注意來宣示自己的存在。
第四,嚴厲禁止不如溫柔勸導。
在人多之處最好不要教訓孩子。另外,較之“不許這樣”和“不行”等較為強硬的禁止態度,“你看這樣做好不好”或“那樣做如何呢”等柔聲細語的勸告,對撒潑的孩子而言更為有效。在他人面前被自己感覺最為親密的父母教訓後,孩子在反思自身錯誤前,首先感受到的是“被訓了”的羞恥和強烈的不快。
第五,任何時候都不要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傷害。
如果確有教訓孩子的必要,那麼就將他帶到無人之處再加以責罰吧。小孩子同樣具有自尊心,同樣會感到羞愧與恥辱,更不要提在眾目睽睽之下受到責打了。自尊心受到嚴重打擊的孩子首先會為“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