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僅帥,更多的是他有錢,這點正是她看上的,也更是她想要的!
“那我對你們的女人的吸引力是強還是弱?”
一向自信滿滿的、差不多到了自戀程度的丁楚此刻已經開始懷疑自己一向引以為傲的魅力,她為什麼會對這樣的他視而不見?
“當然是強了!楚,你怎麼出去一趟回來就變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溫言細語,女人希望能從他嘴裡得到點什麼。可讓她失望的是,丁楚還沒等她的話說完,人已經倒在了桌子上,醉過去了。
這邊的男人醉得不省人事,可隔壁的悠悠卻還在接受林小怡窮追不捨的詢問。
“我說悠悠,你剛剛到底怎麼回事?他好歹也是冷簫的朋友,你怎麼一點面子都不給他呢?”
林小怡邊烤銀色盤子裡的肉,邊衝著只顧著吃的悠悠發著牢騷。這個悠悠,剛剛可真是像變了一個人似的,真不知道丁楚哪點得罪她了。
“我就是看他不順眼!”
嚼著嘴裡的美食,悠悠似乎有點不高興地說道。
“你們這可是第一次見面,他招你惹你了?”
悠悠的回答很令林小怡不滿意,第一次見面就像仇人一樣,真不知道剛剛悠悠那根神經搭錯了,竟然無視於易大王子的存在。用一個字概括就是:怪!兩個字:真怪!如果還要用三個字概括,那就是:怪得很!
“我就是看不起花老子錢出來擺闊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即使再帥也只能說他白白浪費了一副好皮囊。哪像冷簫,徒手打下的江山,花自己的錢擺自己的闊,那樣的男人才有資本去炫耀。”
一說起男人,悠悠立馬就會想起林小怡的主子——冷簫,她覺得男人就應該是冷簫那樣的,不光有一副‘人見人愛’的好皮囊,更重要的是有能力、又魄力、有威力。
而剛剛在進來的那個男人身上,她除了見了一副不錯的外表之外,其他的一概沒見著。所以她不想去理會。她知道,有錢人家的花花公子她招惹不起,於是連搭理一下都是不願意的。
她的性格就是這樣,爽快!不喜歡的人、不喜歡做的事,就算有再大的又或在裡面,她也絕不為此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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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剝削廉價勞動力
考試考得很順利,林小怡考完後自我感覺還不錯,過關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傍晚,當她高高興興地從學校回到別墅時,冷簫已經從美國紐約回來了,正坐在了客廳裡面和另外三位王子聊著天。
“小鬼,好久不見,想哥哥了沒有?”
齊小天見林小怡一進門立馬就撲了過來,林小怡見狀立馬閃到了管家王伯身後,彷彿是老鼠見了貓。
“我不是小鬼,我叫林小怡!”
這句話林小怡已經不知道對齊小天說了多少遍,可為什麼一個如此聰明的人就記不住呢。林小怡對於這個問題很是煩心,以至於一見到齊小天她就躲,有多遠就要躲多遠。
“嘿,我說,小鬼是多麼親暱的稱呼,其他人求著讓我叫我都懶得叫,送給你那是本少爺莫大的恩賜。”
齊小天也是很鬱悶啊,雖然第一次見面他犯了無心之錯,可他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為什麼這個小丫頭就是不肯原諒他呢?失策啊失策,以後可千萬不能犯同樣的錯誤,惹誰,都不要去惹一個小姑娘!特別是像林小怡這樣的,所謂‘外貌是天使、內心是磐石’,恐怕就是形容眼前這丫頭的吧?
“好了,你先上樓,一會下來我有事要給你說!”
只從林小怡進門就低著頭只顧喝著杯中酒的冷簫此時抬起頭,對著仍躲在王伯身後的林小怡不帶任何感情地說道。
“恩,我馬上下來!”
只看了一眼,林小怡的小心肝卻劇烈地跳動了起來。天啊,他今天好帥哦!一件深紫色的襯衣搭配著一條黑色西褲,使原本就無比健美修長的身材襯托得更加的完美起來。頭髮似乎重新修整過,雖然只是隨意地一弄,卻把原本就俊秀帥氣的臉龐襯托得愈發俊美起來,這樣的男人真的如悠悠所說,他是完美的!完美得足以讓足夠多的人去追捧他、崇拜他!
害怕被人看出異常,林小怡快速地收回自己的視線,拿起包包‘噔噔噔’上了二樓,快速地換上傭人的服裝,就下樓了。
“今天夜晚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