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我已經先入為主地將“曖昧”界定為一種關係,認為它描述的是異性之間的一種關係狀況。之所以將同性之間的關係排除出去,原因很簡單:一是因為我自己是異性戀,對同性之間的感情沒有體會;二是我認為同性之間的“曖昧”更加難以分辨,討論起來更復雜。
“曖昧”不是戀人關係或者愛情關係(love relationship),因為戀愛關係的確立需要雙方的明確承諾。這種承諾在某種意義上類似於婚姻登記。登記確立了婚姻關係,而承諾則確立了愛情關係。“曖昧”中缺少這種承諾,所以才不明不白,“曖昧不清”。
但“曖昧”卻不排斥愛情,其中可以有愛情。你有沒有聽到某人的嘆息聲:
“我有男朋友,但我去(卻)和別人玩著曖昧,我愛那個男人,但是我們不可能,我覺得很對不起我男朋友,但是我又放不下那個男人,和他在一起我會很開心,每次想到他就會很心疼。”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穿越“曖昧吧”(2)
“曖昧”中的愛情可以是單向的“單相思”,也可以是雙向的“互愛”;可以停留在強烈的愛情體驗(the strong feeling of dropping in love)階段,也可能已經超出這個階段,逐漸變得平淡但卻更加相互依賴。此時,如同許多人所說,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