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因此每當久別重逢後第一次與簡·菲爾費克斯見面,她反而認為自己彷彿受到了傷害。現在,時隔兩年後,簡·菲爾費克斯又回來了,出於禮貌,她去看望了,見到簡·菲爾費克斯風度翩翩,儀表堂堂,不由得驚詫不已。在過去的兩年裡,愛瑪一直認為簡在這兩方面不夠完美。簡·菲爾費克斯溫文爾雅,而且十分得體;愛瑪本人就特別看重這個。簡的個子高度適宜,給人一種高雅端莊的感覺。她的體態非常嬌美。她胖瘦適宜,身材適中,略微有些病態,好像在顯示她們倆比起來,她更為不幸。所有這些,愛瑪不可能意識不到。她的容貌和五官要比她記憶中更靚;雖說不怎麼端正,可是很招人喜歡。她長著一雙深灰色的眼睛和黝黑的睫毛、眉毛,人見人誇,人見人愛。可是,愛瑪以前常說她的膚色不好,一點兒也不紅潤,現在呢,白白嫩嫩,確實不缺少血色。愛瑪最看重的就是這種溫文爾雅的美,不由地嘖嘖稱讚。像擁有這種容貌、這種溫文爾雅的人在海伯利真是寥寥無幾。在這裡,只要不俗氣,就是優點,就是與眾不同。
總的來說,第一次跟簡見面時,她懷著異樣的心情坐在那裡,目不轉睛地看著簡·菲爾費克斯!她不但感到高興,而且也很坦然。她還決定,從此不再討厭簡了。她不僅被簡的美所吸引,甚至於還為她的這種身世和處境而動容。她想到這一切溫文爾雅、落落大方的品質就決定了將會給她帶來哪種結果,簡會從什麼位置降下來,又該如何面對生活,愛瑪油然而生敬意和憐憫,除此之外,好像別的感覺就沒有了。值得一提的是,愛瑪對大家所熟知的細節當然會產生興趣,此外,她不由地聯想到,簡還很可能對狄克遜先生產生了愛慕之情。由此看來,她作出這樣的犧牲就更值得尊敬和同情了。愛瑪現在想改變過去的看法,認為她不會從他老婆那裡奪走狄克遜先生的愛,更不會幹出那原先杜撰的那種壞事。要說那是一種愛,那也只能是她一廂情願的、單純的、失敗的愛。很可能簡跟她的朋友一起聽他侃時,身不由己地上了當;而且,現在她決定故意不去愛爾蘭,是由於她純潔的良心的驅使。這樣一來,她便可以自己去奮鬥,可以有效地與他和他的親友分手。
總之,愛瑪是懷著這樣溫和寬厚的心情向簡告辭的。她在回家的路上不時地環顧四周,海伯利居然沒有一個能讓簡過上舒適生活的年輕小夥子,也沒有人能助她一臂之力以便為簡乾點事,她不由地喟然長嘆。
這些只是感情用事而已——並非持續太久。她剛想要跟別人講自己要與簡·菲爾費克斯永遠和好下去,剛剛跟奈特利講過“她的確美麗動人,還不僅僅是美麗!”還未來得及做更多的事以示自己拋開過去的成見,簡就已經在哈特菲爾德跟她外婆和姨媽共度了一個晚上,在很大程度上一切又回到了從前。那些令人煩惱的一幕幕又重現眼前了。那位姨媽還是那樣討人嫌!由於現在她不但誇獎簡多才多藝,而且擔心她的健康,這更加令人心煩。那位姨媽不但要給她們看那些為她母親和她本人做的新帽和針線包,還要喋喋不休地嘮叨簡早飯只吃一點兒麵包和黃油,午飯就吃一小片羊肉而已。這樣一來,簡又出現了過錯。她們聽音樂時,愛瑪只得伴奏,接下來是陣陣喝彩聲。愛瑪認為所有這些都是故意裝出來的,故作深沉,只不過是用更高的手段來誇耀她自己那非常出色的表演。此外,更糟的是,她是那麼冷漠!小心!她沉默寡言,很少發表自己的看法。她好像將自己裹在一層禮貌的外衣裡面,決定不冒險說出任何錯話。她一聲不吭,讓人厭煩和捉摸不透。
一切都達到了極點。更進一步地講,在談論到韋默思和狄克遜的情況時,她更加沉默,隻字未吐。她好像對狄克遜先生的性格諱莫如深,對跟他交往的情況不發表意見,對這門婚事是否合適也不說出自己的想法。一切都是敷衍了事,而且也很得體,從不深入地談論有關詳細情節。儘管如此,這對她一點好處也沒有。她那種謹小慎微只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愛瑪識別了她的鬼花招,對她的猜疑又襲上心頭。恐怕她不但想隱藏她的愛好,確實還有一些難言之隱;恐怕狄克遜先生另有相好了,還是僅僅為了日後能得到那筆一萬二千英鎊的遺產才決定娶坎貝爾小姐的。
在談及別的事兒時,她仍然少言寡語。她到達韋默思的同時,弗蘭克·邱吉爾先生也正好趕到這裡。聽說他們有一面之交;然而,她從不真實地談論一句,他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他長得英俊嗎?”“我想大家都覺得他英俊瀟灑。”“他待人熱情嗎?”“人家都是這麼看的。”“看樣子,他知識淵博,聰穎慧達?”“只是在海濱玩玩而已,或者只是在倫敦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