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的,也就說,當地有頭有臉的人家可以花錢買名額,可是已經自有名額的官宦人家,比如揚州知府韓扉韓家,比如家中幾個子弟做小品級京官的揚州孫家,再比如廖青兒穿越到的京城廖家,統統都有名額。不管是幾個名額,都得按照數目“上繳”出去,一個都不能少。
像廖青兒家,其父兄都在朝為官,品級都不算小,家裡共有三個名額,卻只得一個女兒,除了“上繳”這個女兒之外,還要從同宗、最好是同姓親戚中挑兩名嫡女一同“上繳”。
這種將女兒送上一條未知之路、極有可能是不歸之路的苦差事,在某些官員心中,真真就跟吃砒霜一樣艱難,此時,要是有哪位親戚忙不迭帶著女兒來討要名額,那可真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因此,只要有個官宦世家的遠親或姻親,那送選名額還真不難找。
再像孟瑄家裡,一口氣落得十個名額,家中女兒根本不夠用,連孟氏宗親裡也挖不出十個小姐來,那就得上書表奏,聖上御覽之後再轉給禮部批審,等相關官員調查確定屬實後,才可視情形酌減。總而言之,送選秀女乃是一種硬性指標,只要家中有人是官身,吃著朝廷俸祿,那就是絕對逃不掉的。
這些都是洪武十四年之前執行的選秀規章,後來因為負擔太大,硬性名額太多,導致不少官宦府第都怨聲載道,聯名上書請求整改。這種硬派任務每三年就來一回,有的家中小姐適婚年齡到了,也要乾等著選秀的日子,有的是家裡女兒不夠,每次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