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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幾乎每個中國人都知道,政府部門辦企業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何況王安石的辦法還不是政府部門辦企業,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結果自然只能是為腐敗大開方便之門。當時代理開封府推官的蘇軾就說均輸法弊端甚多:“簿書廩祿,為費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此其二。於是,“官買之價,必貴於民。及其賣也,弊復如前”。因此他斷言:朝廷只怕連本錢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獲”,也不會比向商人徵稅來得多。
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我們比誰都清楚“官倒”是怎麼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國企)採購是怎麼回事。那可真是不買對的,只買貴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沒有回扣不買(非賄不行)。所以官方採購貴於民間採購,也就不足為奇。至於官方經商,就更是有百弊無一利。事實上所謂“市易司”,後來就變成了最大的投機倒把商。他們的任務,原本是購買滯銷商品,但實際上卻專門搶購緊俏物資。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完成朝廷下達的利潤指標,也才能從中漁利,中飽私囊。顯然,在這一點上,所謂“保守派”的意見其實是對的:商業貿易只能是民間的事。官方經商,必定禍國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