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去柏林攻讀的是胡塞爾的現象學,並不是什麼存在主義現象學,當時壓根就沒有什麼存在主義。1933年薩特去柏林,也是攻讀胡塞爾的現象學,而不是“專攻存在主義”。實際上,存在主義是“二戰”後人們加給薩特哲學的一個稱號。剛開始薩特曾拒絕這一稱號,後來這種叫法在社會上流行開來,薩特也就接受了。他作的那個著名演講就叫“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薩特怎麼可能在他自己的哲學還沒有形成的時候,跑到柏林去專攻自己的哲學呢?這樣說豈不是一個大笑話!
柳文認為,薩特哲學的“主旋律”,也是他“最成功之處”,“就是選中了‘存在’、‘自我’這一個人人都要面對、都要自覺或不自覺加以思索的‘事物’,的的確確‘從中弄了出哲學來’。”首先指出這句話中一個小毛病:存在、自我,不是一個事物,而是兩個事物。其次,薩特哲學的根本概念是存在和自我嗎?不是的。在《存在與虛無》中,薩特並不籠統地談什麼存在,他的整個哲學就是為了解決意識與存在的二元論無法解決的難題,為此他提出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作為其哲學的基本概念。
也許柳文這樣說的根據是“存在主義”這個名稱本身:既然是存在主義,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