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漸漸“壞死”,堪稱“安樂死”。現代人所謂的“過把癮就死”,是一句真話!
古代男子,十六歲就有遺精。而現代男子,可能更早。古代男子,必三十歲後才娶妻。為的是,有充足的年歲長養自己的身體,以“堅其筋骨,保其元氣”。三十歲後,血氣已“稍定”,也就是,身體已有足夠的“精力”,由此也防止了年少結婚,自耗其身的禍患。所以,提倡晚婚晚育,確實能夠對年輕人一生的身心健康帶來好處。
現代男女子弟,婚期過早,筋骨未堅,元神耗散,也就是,身體尚未發育成熟,而精力過早流失,使身體受損。有的青少年,還沒有結婚就開始了性行為,導致“精力”早失,身體受虧,所謂“身體未婚,就已先拔掉了先天之根本”。縱然已經合法結婚,因身體尚未成熟,雙方失精損身,猶如舉“巨斧”砍“幼苗”。更有甚者,不幾年功夫而精血消亡,奄奄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