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2 / 4)

小說:有盜 作者:閻王

據我們每一天的所有時間,榨乾我們身上的每一絲力氣了。我們甚至可以用很多天的時間,去慢慢咂摸一種毒藥,從成分配比,到施放的手段方法,再到用多少劑量適合殺多少人。

這一年,我們開始去執行任務,去各種各樣的地方殺各種各樣的人。剛開始,大約是三個月一次,半年後,變成了兩個月一次,再過半年,一個月一次,最後,我們大概一個月,要出去執行三次任務。而這個時候,黑屋中走出的十個孩子,已經只剩下小五,小九還有我。這時,領頭人對我們說;你們需要習慣同殺戮為伍,你們到了哪裡,殺戮就會出現在哪裡。

再然後,頭領把我們帶到了光叔面前:“他們三個是最後留下來的。”光叔點了點頭,用驗貨品一樣的眼光依次打量著我們三人。而後,光叔讓我們三人一起上,殺他。交手不過片刻,一柄冰涼的匕首緊緊貼在我的咽喉處。“要殺人,首先要學會敬畏生命,尤其是即將逝去的生命。”光叔淡淡地話語傳來。

之後,我就一直跟在光叔身邊,離開了待我們像狗一般的蒙面人。光叔對我們很好,給我們吃好住好,還在閒暇時偶爾點撥一下我們殺人的技巧,並且給予我們最大程度的自由,他甚至從來沒有大聲斥責過我們一句。生活在光叔的小院內,每一天我都過得無比舒適。

當有人找上門時,光叔會把他領到大廳裡,為他沏上一壺上好的碧螺春茶。送走來人後,光叔會把要殺人的名字,資料等等畫在上好的絹布之上,遞到我們的面前。當桌前出現了一卷白絹時,我就知道,光叔又讓我去殺人了。光叔總說,他給我們的是生意,不是任務。每一次殺完人,主顧給的錢,光叔拿三成,剩下的都歸去殺人的那位。既然是生意,我們三人當然可以拒絕,然而我們從來沒有,我們不會什麼手藝,更沒有什麼謀生的門路,甚至我們的生活,思維的方式都跟常人很不一樣。長久以來生活在高壓的殘酷訓練下,讓我們很難融入到那些正常人所擁有的,沒有鮮血的生活中去。我們只會這麼一件事,殺人。如果不殺人,我都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麼。

再過了兩,三年,小五和小九他們越發地喜歡在外面遊蕩。小五好賭,而小九,往往是整夜整夜地醉倒在紅粉青樓中,光叔對此絲毫不過問,這些年他們賺得的那份子,足夠滿足他們的任何慾望。只有我,仍就喜歡花大把大把的時間坐在光叔的庭院裡,靜靜地聽著風搖樹響,在秋日裡,一片片地數落下的楓葉。

小五和小九每月十五都會回到光叔這,走近他們自己的房間,拿起放在桌上的白絹,而後消失個兩三天,再返回光叔這,拿錢,繼續去滿足各自的慾望。

沒有人殺的日子,其實特別無聊。那種無所事事地日子,不斷在逼問著我們,在這個世界裡我究竟能做什麼,我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我沒有朋友,沒有親人,甚至連談得來話的人也寥寥無幾;我沒有喜好,沒有特長,甚至沒有夢想與追求;除了殺人,我什麼都不會做,沒有人殺的日子,我找不到自己在這世上哪怕一絲的存在痕跡。這種想法逼得我發瘋,不,應該是逼得我們發瘋。所以,小五靠著賭桌之上勝負未開前那一瞬間的刺激麻痺自己,而小九用的是女人和酒,至於我,我越來越能體會光叔說的話。每一次去殺人,我都會懷著敬畏的心,完美地佈下殺局,而後靜靜地欣賞著生命逝去的那份凝重。我越來越喜歡用自己的頭腦,而不是武功去殺人。我認為精心盤算,一步一步謹慎構思殺局的過程,是對將要死在其中的那個生命表示尊重的一種方式。

之後的一年裡,小五死在了一次任務當中,小九依舊每月十五回來看白絹,殺人,拿錢,醉倒在外面。而我,我從光叔手裡,接過了“奈何”稜。

那一日的黃昏,光叔問我一共殺了多少人了,我說一百三十五人,光叔問我為何記得如此清楚。我告訴他,我已然學會去敬畏生命,不光是逝去的生命,我能欣賞出臨將或是正在逝去之物的美麗,我珍惜每一次殺人的機會,所以我記得這麼清楚。光叔望著我,良久沒有說話,似乎在做什麼重大決定一般,而後轉身自大堂內取出一長方錦盒,遞給我說:“你已然有資格動用“奈何”稜槍。”

光叔那雙乾枯手掌遞來的花布錦盒之上交叉貼著兩條黃符,上面畫的赤朱草筆跟日間街市裡求雨送神的道士帆布之上畫的符咒有幾分相似。光叔說,這杆稜槍乃是前世聞名的兇器,造下殺孽太多,槍下怨魂太重,是故要以老君神符震住其上戾氣。

開啟錦盒,一柄兩指粗細,長約三尺的烏黑稜槍靜靜地臥在盒內黃布之上。提起看時,稜槍通體細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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