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是統規統建,一個是統規自建。鳳鳴村這個安置點是統規自建,安置了143戶人家。還有一部分是統規統建。當時說統規統建是公司參與,政策性補助,戶均20000元,人均給了8000千,還有政策性貸款60000元。但我們這裡的老百姓太樸實了,擔心把款貸了,以後還不起,所以都不敢貸款。但不貸款,又修不起房子,惱火得很喲!

原來,鳳鳴村地震前是個貧困村。這兒地理位置差,交通條件落後;加之村民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術,只能靠幹力氣活、掙點小錢餬口。由於村民的收入普遍很低,所以村裡底子薄,窮得丁當響。據說有一次上面來了領導,到了一個村民家,村幹部想找一條像樣的板登讓領導坐一下,都沒找著。當時,全村787戶村民,只有極少部分村名修起了磚木、磚混結構的樓房,而多數村民家的房子,都是玉米稈做的牆,以至於一到冬天,村幹部們便提心吊,坐臥不安:村民烤火取暖時,萬一失火,把房子燒了咋辦?所以汶川大地震後,大家都不敢貸款。後來市委書記李春城到這兒來了,給村民們做工作,鼓勵大家貸款,一定要把房子修起來!最後,95%的老百姓把款貸了,修起了新房子。但漂漂亮亮的房子修起後,今後的生產怎麼辦?日子怎麼辦?還有,貸的款怎麼還?於是村裡引進一家公司,把土地租出去,一畝地給800斤大米,以當年大米的市場價計算,相當於1200塊錢。(要是老百姓自己種的話,碰上好天,再加勤勞,一年也就能掙200塊錢。)土地租出後,老百姓就出去打工,也可以留在家裡給公司打工,包括50到70歲的剩餘勞動力,都可以打工。年輕的出遠門打工,年長的在家門口打工,比如在地裡扯點草什麼的,女的40元一天,男的50元一天。同時村裡還成立了一個勞務合作社,因為土地租給了公司,公司一天要近十個人做事,勞務合作社就是為公司搭建的一個平臺,比如公司今天要多少人打工,明天要多少人出力,由勞務合作社統一安排。由此一來,僅2009年,鳳鳴村人均收入就番了一番多,光工資,就掙了這家公司300多萬元!但剛開始,老百姓很擔心,不信任,不願意把土地租出去;後來嚐到了甜頭,才覺得是個好事,反而跑去追著問公司,還要不要土地?

5.百姓心中有桿秤(2)

王長忠告訴我說,鳳鳴村的村民剛開始不僅對租用他們土地的公司不相信,對政府也不相信。地震後,鳳鳴村房屋嚴重受損,大家光會訴苦,卻束手無策。我對他們說,共產黨會給你們修房子的!他們不相信,甚至連家門都不讓我們進,怕我們拆他們的房子。更有意思的是,地震後不是一人一天發一斤救濟糧嗎,有些老百姓本來把經濟糧領回去了,但很快又退回來了。

我問,為什麼呀?

王長忠說,他們不願意成為災民,怕失去房子。因為他們不相信共產黨真的會給他們重建房子,所以就把救濟糧退回來了;救濟糧退回來了,他就不是災民了;他不是災民了,你就不能拆他的房子了;你不能拆他的房子了,他的房子就保住了。儘管他的房子垮得一塌糊塗,已經成了危房。其實,這些人當時的想法很簡單,災區垮了那麼多房子,共產黨怎麼可能都修得起呀,做夢也不可能。所以他們寧肯不吃救濟娘,不當災民,也要保住自己的破房子。但領救濟糧好領,退回來就麻煩了,因為這些救濟糧退到我們村裡,我們必須一兩不少地退回給民政局。按當時的政策規定,只有三個月的救急糧食,第一個月沒領的,第二個月就視為自動放棄。一旦退回民政局,到時沒糧吃了,你再找我要,我到哪兒給你領去?但他們堅持要退,也不聽你解釋,跑到村上,把糧放到那兒,一拍屁股,轉身就走了。我們村當時至少退了有20戶。後來搞災後重建了,村裡所有該重建的,都全部重建。房子建好後,有的村民一看,共產黨還真給建新房了,又跑來找我們要糧食,說,既然你們把我們當災民,給我們建了房子,那當初發給我們的糧食就該還給我們。我說,那些糧食是你們自己要退的,我們已經退回去了,現在你讓我到哪兒給你要去?村民說,不管,糧食不退給我們,肯定就是你們自己吃了。你說這事冤枉不冤枉呀?

我問,你們村的情況現在怎樣?

王長忠說,我們村現在全是小洋樓,一家一家的,11個功能配套,都是老百姓共享,可以說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好多老百姓都沒想到,地震後政府的政策還真有這麼好!地震前,我們村人均收入2300多元,實際上要是把種莊稼的成本也算在裡面,純收入可能就是個負數了;2009年人均收入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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