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2 / 4)

小說:吾乃大官人 作者:打死也不說

如果擅自插話,輕則呵斥,重則直接趕出衙門,所有這些吃瓜群眾紛紛盯著林嵐手裡的那盒子,很好奇林嵐如何推翻之前的那些鐵證。

仵作、張師爺、劉典史、寧宏,一一帶來,跪在堂下。

林嵐朝郭有正一禮,準備開始他的辯護。

郭有正示意他繼續。

林嵐才緩緩道:“仵作黃滸何在?”

“小的在……”

“我再問你一遍,之前在府衙上所作證供可有假?”

“不曾有假。”

“好!”林嵐開啟木盒,取出一張紙,道:“這是案發當日,驗屍仵作齊八親手所書,還有畫押簽字,上邊明確斷定,李縣令死於後腦炸傷,失血過多而亡。劉典史,為何當夜驗屍的仵作忽然就偷樑換柱,成了黃滸,你能解釋一下嗎?”

第一個耳光啪的打在了劉三的臉上。自作聰明地換了個仵作,以為可以偷樑換柱,沒想到林嵐早就留了一手,在當晚就取得了齊八的證詞。

劉典史心裡咯噔一下,背後驚出一聲冷汗。

郭有正看著林嵐遞上來的證詞,眉頭一皺,道:“劉典史,能解釋一下嗎?”

“大人,宋某有疑議,這仵作證詞來路不明,當不得真。”宋明淵一語中的,那晚到底誰是親自驗屍地仵作,恐怕都沒人去在意,就算在意,如今也是各自站隊,不敢多嘴半句了。宋明淵這手攔截,做得也是極其果斷漂亮。

兩人唇槍舌劍,互不相讓。讓堂下葛優躺的幾位坐直了身體,看來這場命案,有不少的疑點啊。

林嵐又拿出一張屍檢,說道:“那這一張,乃大理寺刑獄司親自驗屍的證詞,敢問宋狀師,能否算數?”

宋明淵眼皮一跳,他就知道這林嵐不是個善茬。這不是一個算數不算數的問題了,而是林嵐對他正式地挑釁。

所以,不等宋明淵回答,堂上的主審官郭有正便點點頭,道:“自然算數。”大理寺審案,大理寺刑獄司的驗屍證明若是還不算數,不就是自己打自己臉嘛。

林嵐舉著證詞,交到郭有正案前,說道:“根據刑獄司驗屍結果,屍體胸口的匕首傷口並未有大量出血。按照蘇州府呈堂證供,李縣令死於致命的匕首傷,而且與在下當日所穿血衣互為鐵證,但是!試問刺傷致命,為何傷口沒有大量出血!”

“劉典史,你當日口口聲聲所說的,是我殺了李縣令,你解釋一下,這傷口為何沒有大量出血!啊?!”

第106章 開始發威

古代的刑獄案子,大多沒有什麼疑難點,只要人贓並獲,那麼甭管錯案冤案,兇手就是你了。正因為如此,一柄帶血的匕首,就能夠將林嵐定罪。

蘇州府衙上審理案子時,全程都是由劉三推理,譚千秋以及眾人,皆跟著他的思維來走,所以當人證物證被羅列出來,眾人以為水落石出的時候,林嵐只是笑笑,這案子的漏洞太多,多得他都不想跟這些狼狽為奸之人細數,等到大理寺開審,他才開始發威。

“這個……這個……”劉典史支支吾吾半天,鬼曉得為什麼傷口出血不多。

林嵐笑道:“那麼宋大狀,你知道為何嗎?”

宋明淵眉頭一挑,道:“莫要裝神弄鬼,這一些不足以證明你不是兇手。”

“呵呵,唯一的可能,那就是這匕首傷,是在李縣令死後再刺入的!因為人死後血液會慢慢凝固,身體僵硬,這匕首的傷口才會沒有大面積出血!也就是說,這是有人栽贓嫁禍!而栽贓之人,就是主張搜查林家老宅的劉三劉典史,以及前往搜查兇器的寧宏,寧副把總!”

林嵐高聲大喝,手指指著跪在地上的兩人,道:“還有何話可說?”

劉典史已經嚇得肝膽俱裂,虛汗直冒。

郭有正放下齊八、黃滸以及最後遞上來的那張大理寺刑獄司成茂的屍檢,神情嚴肅地說道:“請成押司上堂。”

片刻之後,成茂上堂。郭有正問道:“報告上所言真是如此?”

“沒有錯大人,這匕首傷口乃是死後刺傷去的,倒是李縣令死亡的乃是後腦被炸傷,失血過多而亡。”

郭有正正氣凜然,終於拍響了驚堂木,喝道:“大膽劉三!還不速速招來!”

劉典史膽戰心驚,五體投地,剛想說話,卻被宋明淵打斷。

“回郭大人的話,劉典史、寧副把總這樣做實在是事出有因,迫不得已。”

“丁是丁,卯是卯。栽贓嫁禍,顛倒是非,按大京律法流放兩千裡,發配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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