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都還殘留著烈火焚燒的痕跡。
交河是我們到達敦煌前最後一個大城市了,所以呂光宣佈休整十日。因為羅什身份高貴,我們沒有住驛站,車師王特意安排我們住在王宮裡。當天晚上還在大殿舉行了盛大的歡迎宴會,羅什和我都應邀參加。宴會上車師前部王提出請羅什到王家的大佛寺講解大乘般若要義,呂光不好推辭,只能同意。羅什的回答則是:他需要準備一天,後日再開始講法。
我奇怪地看看他,講法對他來說太家常便飯,什麼時候需要準備了?只要告訴他想查尋什麼經文,想知道什麼佛學含義,他可以連思索的時間都不用,出口成章。他的腦子,就是一座最全面的藏經閣。看他偷偷對我露一個意味深遠的笑,更是疑惑。宴會結束回到我們房間,迫不及待地問他,他卻只是抿嘴笑笑,一臉神秘感。
第二天一早起來時不見他。他本來就起得比我早,所以應該是在外做早課,我便不以為意。因為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等著我,是我進交河前期盼已久的。能在交河最鼎盛時期實地考察,這對我來說太有意義了。就算我不打算回現代,可是骨子裡對歷史考古的熱愛,卻是怎樣都抹滅不了。所以我漱洗完畢,興沖沖地打算出去了。剛跨出宮門,我便整個人傻掉。
一個背影看上去無懈可擊的高挑男人,月牙白短衫,捲曲的褐色披肩發,似有種仙家的飄然之氣。聽得身後的動靜,轉身面對我,晶亮的灰眸裡流淌著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裝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沒有什麼高僧鳩摩羅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紅心地看著這位卓然的仙人,聽他這麼說,不禁有些氣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搖搖頭:“好,那我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驅使。”
難怪昨晚這麼神秘,想必早就盤算好了。他這樣把我的喜好放進心裡,讓我怎樣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進他的臂彎,與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老實告訴我,那年蘇幕遮最後一日,你是不是來尋過我?”
腳步有點滯黏,臉上迅速飛過紅暈,一向口才極健的他竟然有些語結:“你,你怎知道?”
“因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樣的口味一點都沒變。”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滿懷感慨。停下來嚴肅地面對他,“上一次,我沒有來得及告訴你,這次我一定要說出來。”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雙眼,那惴惴的模樣讓我實在憋不住,笑得彎腰:“我要說的就是——你的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
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讚歎:“羅什,你是我見過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一下,隨即浮出的靦腆微笑將整個人染得灼灼生輝:“皮相如何,羅什從未在意。再說,都已三十六歲了,哪還有什麼英俊。”
我搖頭:“三十歲之前,長相由父母定。三十歲之後,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話說:貌由心生。書卷氣質,曠達歷練,都是後天所得。心境開闊之人,面貌也同樣能反映出來。有些男人只是年輕時仗著父母先天饋贈,卻越長越無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飲食,只會謾罵命運怨天尤人。這樣的男子,就算長得再好,過不了幾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卻能如酒,越放越醇,歲月給他增加的是濃烈的酒香,額頭的皺紋添的是氣度與魅力,更有生活帶來的感悟與智慧。”
仔細打量他蘊華自成的清朗眉目:“羅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歲,六十歲,甚至更老,我也會依舊愛你的相貌。”
再看一下伸長手臂低頭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氣,給自己鼓勁:“而我,也希望鍛鍊自己,修身養性。讓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這樣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讓羅什開懷。”他眼中閃著異樣的光彩,輕敲我的額頭,““肚子餓了麼?聽說交河的拉條子很好吃……”
“是麼?那我們趕緊去。”來不及搓額頭,拉著他的手加快腳步,“你請我吃。”
“你這個傻姑娘,怎麼還那麼性急……”
他陪著我在街上晃盪,因為穿著俗衣,我便肆無忌憚地當眾拉他的手。他剛開始還有些不適應,被我強制著牽手幾次,也就無奈地隨便我了。我們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著羊肉餡,放進烤饢的饢坑裡。皮色黃亮時拿出,趁熱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膩。我一邊燙地直跳腳,一邊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