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作完全看懂了的樣子。
林菲爾比土豪還土,說:“毛筆寫字這麼費勁,有什麼意義?很快就要被廢棄了,對吧?”
唐寧趕緊做出禁聲的手勢,低調地道:“這是藝術……”
一個老學究年紀很大,乍一看還以為他老得耳朵都聾了的感覺,不料他竟聽到了小女土豪的說話,正在寫毛筆字的他抬起來頭來,透過他那圓溜溜的西洋老花鏡瞪了小小女土豪一眼,哼了一聲:“小丫頭,不用毛筆用什麼?”
勤奮好學的小女土豪隨身都帶著紙筆呢,她二話不說,把唐寧不久前發明了但從來沒有放在心上的“水性筆”拿出來:“老爺爺,你瞅瞅,這是什麼?隨時可以寫字的筆,比毛筆好一萬倍。”
水性筆是圓珠筆和鋼筆的合體,沒有圓珠筆原始墨水的容易玷汙紙張的特性,又不需要像鋼筆一樣灌墨,在倫敦已經流行起來,但落後的新加坡,特別是華人社群還沒有大規模使用,這位老先生居然是第一次見到。
老先生哈哈一笑:“這個小東西,哪裡能劃得出筆鋒?”他接過來在紙上劃拉了幾下,“咦?”了一聲,補充道:“拿來給帳戶先生記帳倒是不錯。”
唐寧賠禮道:“老先生莫怪,小女孩不懂事,這種筆只是用在速寫上,書法博大精深,還是得看毛筆的本事,不過我不是很懂草書,您會不會寫簡單易懂的?”
“沒問題!”看到後生這麼有禮貌,老學究大筆一揮,寫起規規矩矩的行楷,很看很認,唐寧大愛,連贊“這就是我想要的書法”。他要求老先生再多寫幾個。
好吧,勉為其難,老先生又來了一句:“知足常樂,益壽延年”。
說實在的,唐寧覺得這樣的書法比什麼大家都強,真是高手在民間啊,不知道為什麼會“流落”到了新加坡,照這個時代的看法,南洋肯定是一個蠻荒之地啊。
唐寧:“小楷、宋體這些您能寫嗎?”
“嘿,小夥子考我呢!看在你會講官話的份兒上,我再寫兩個!”老先生興致勃發,在一對陌生“父女”面前顯擺自己的技藝。
唐寧微笑著欣賞老學究的表演,他確實是在考老先生,他想他找到幫他開發中文字型的設計師了,他還以為一定要到大清國才有這樣的人才。
唐寧與老先生進一步攀談起來,原來老先生還是某個官員,因為“洪楊髮匪”(太平軍,以洪秀全和楊秀清為首的留頭髮的匪徒)丟了轄地而逃難來南洋,當然了,他是不會說他是哪裡的人哪裡的官,他對唐寧還不夠信任。而唐寧則告訴老先生,自己在東印度公司工作,這倒不是什麼謊言,迄今為止,他仍然是東印度公司的董事,而且越來越董事,因為東印度公司收成越來越差,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不斷有公司的老股東跑來笑容可掬地問:“伯爵/公爵大人有沒有興趣買下我手中的東印度公司股票?”看到價格好的,他也就買下了,加上一些東印度公司的老朋友,現在他在東印度公司的話語權相當重,幾乎印度總督的人選三、四成都決定在他手中。
說來也搞,他居然是英國和荷蘭雙料東印度公司的領導,可以說是南洋最有勢力的人。他得去巴達維亞去看一看,也就是雅加達。
離開之前,他買了老先生的一幅奔馬圖,這幅畫老先生很喜歡,都不知道題什麼字好,本來捨不得賣的,但見到小夥子這麼談得來,決定妨痛割愛。唐寧提議,不如叫“馬踏飛燕”,老先生叫“妙”,於是,用行草提上這四個大字。老人家一生愛馬,連給自己起的假姓名都姓“馬”。
從頭到尾,這位倫敦公爵都沒有露餡自己是“英國人”,林菲爾不得不服,她現在心中已經認定唐寧必是混血兒,不管他承認與否。
第80章 大公
唐寧來的時候忘了提醒新加坡總督路透要低調奢華,這傢伙搞得歡迎儀式極其隆重,到處是“歡迎倫敦公爵大人造訪新加坡”之類的標語,在港口,還派來了中國的舞獅隊,鞭炮聲響徹雲霄,氣氛熱烈之極。
就算沒有唐寧的引導,路透也知道在馬來亞華人才是進步力量,因為當地的馬來人相當的懶惰,以至於擁有一定權力的名義上的統治者蘇丹(君主稱呼)不得不採用“港主制度”來發展經濟。
在沒有工業的馬來亞,發展經濟自然就是開墾種植園,以兩種流行的經濟作物為主:甘蜜和胡椒。甘蜜是印度人嚼檳榔時的配料,而19世紀的歐洲人對胡椒這種香料特別痴迷。(檳榔是強致癌物,可別學印度人)。
為了鼓勵勞動力開拓河邊的土地,當一個種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