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3 / 4)

擔賣鴨,對比太強烈。但她的理由是充分的:人多好做買賣。我只好破帽遮顏,垂首勾背地跟她做啞巴生意。

大約是第三次還是第四次在青羊閣。正賣鴨。忽然見到我們公社的前歌星何熒熒在買菜。聽書薇說過,她參加工作後,早結婚成家。看她這小日子過的!她肯定就住在附近。歲月流逝,她現在看來是出息了,成了家立了業,可我竟然混到賣鴨的地步。我一下慌了手腳,感覺無地自容,恨不能找條地縫鑽進去。

其實何熒熒不一定認識我。她在鄉里呆了不到八個月,跟我當面沒打過交道。問題是我認識她,她又同書薇那樣熟。我這心裡有冷病,不敢吃西瓜。看都怕朝她看。可她偏偏提個菜籃悠哉遊哉的往我們這邊來了。我們這四簍鴨子,毛茸茸的,非常可愛,又非常打眼。平時不光是進城的農民買,也有城裡的大人小孩買了好玩,做寵物。她要真走來,我情願扮作個局外人偷只鴨給她,也不願意賣鴨給她。覺得小偷都比我有面子。過去我們在鄉里偷雞摸狗何曾害羞過?英雄般的得意。勞動光榮的話說出來只好哄鬼,我是不相信。

何熒熒越走越近。我急中生智,對扁扁說,我找廁所去,要她守一會。

從此後我再不肯到市中心賣鴨。近幾年我們公社陸續上調到常德工作的不止何熒熒一個。於是就堅決行使我小組長的權力,要往城邊上走。編的藉口自然很拙劣,態度也有點蠻橫。估計扁兒也看出了我是面子薄,放不下身段,卻很懂事的裝糊塗,不說破它。我還真感謝她善解人意。我問她和紅湘,第二天哪個跟我去東門。她仍然堅定不移的選擇了跟我到城邊上蹲牆角,而不願跟著老唐在上南門和下南門一帶鬧市轉圈。

待續 43、我本清廉

43、我本清廉

43、我本清廉

我那時賣鴨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常德市東門一帶。地方是有點偏,所幸因為便宜得近乎送,終有銷完之日。後來更有幾個鴨販子聞訊而來, 願意把鴨全包下來,由他們經銷,這就是現代意義的"總代理"了。省了我們一樁事,也減少了損耗。

販子們五分買進,兩三角賣出,冒充母鴨或渾水, 反正一般人不認得。站裡眼紅起來,不想賣給他們了。他們一再讓步,七分、八分,直漲到一角一隻。沒料到公社干預了,說是堵死資本主義,不準這樣做。就只好由我們悄悄運到常德交給他們。

每交一批鴨, 他們都要請我們四個送鴨的人到館子裡吃一頓。有一次,吃過之後,還要外加十塊錢送我們, 理由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我們躲著公社送鴨也不容易。十塊錢是一百隻鴨的價錢,不算少了。這幾個“資產階級”那時就懂得給“回扣”,現在真不知操練到哪步田地了。可我那時還帶幾分學生氣,這頓飯是領了,那錢卻堅決不收。

把鴨交給他們我再不用挑副鴨簍走街串巷,跟村姑農夫討價還價了,省了我們多少事,給我留了多少體面,感謝還來不及,豈敢得隴望蜀。更主要的是,我總覺得那幾個鴨販子和我們自己人都在看著我。尤其我們的人,那十塊錢他們不說要,也不說不要,等我發言,好像我成了領導。貪小便宜我怕被別人看不起:你還是城裡人,那樣愛錢,不怕我們鄉下人笑話啊?我果然就以領導的標準要求自己了。

十塊錢因為我不肯收,其他三人誰也不敢收。事後老唐和紅湘什麼也不跟我說,只有扁扁兒告訴我:其實不收白不收,那四十塊錢我們不要也到不了站裡,好死了他們幾個鴨販子。算是瞭解了他們一點態度。卻是遲了。金口難收。莫非你還敢追上前去向鴨販子討回那十塊錢?若是現在,估計我再也不會這般裝模作樣,脫離群眾,高高在上,目無金錢了。有詩為證:

欲潔何曾潔,

雲空未必空。

可憐金玉質,

終陷淖泥中。

(紅樓夢)

四個人只有我不想出來賣鴨。老唐解放前是個遊手好閒的闊少,他家開蛋行,富甲一方,遠近聞名,兄弟幾人吃喝嫖賭, 把份家財敗盡了,恰好解放,劃為貧農。這樣的貧農如何肯安分生產? 一天到晚只想東遊西逛。扁扁兒和李紅湘是站裡幹部的女兒,靠近鎮上住,又讀過幾年書,初的初中,高的高中,豆蔻年華,是兩個做夢都想離開農村的農村女青年,只要是進城,哪怕是賣鴨子也覺得興致沖沖。

鴨販子們賺頭大了,站裡越發眼紅。 乾脆我們自己也搞長途販運,租車到沅陵去,那裡可賣兩角一隻。

待續 44、扁扁兒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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