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私人小店鋪,有飯館、有理髮、有裁縫、有電器修理、有雜貨等等,反正只要允許個體經營的專案幾乎都會有人去試試。光是北新橋這條街上,就有好幾家,最大的是一家飯館,專門經營羊雜湯、爆肚和炒肝,店主是個回民,店鋪開在方家衚衕口上,就在髮廊的斜對面不遠,站在門口都能互相看到對方。
這對洪濤來說是個好事,他並不怕店鋪多,越多越好,只有這樣市場才能火起來,自然門面房的房租也就漲上去了。雖然這一條街的兩邊都是門面房,但是真正能用來做買賣的並不太多,這主要還是由於房屋管理的政策問題。這時候的房子除了單位和少數私房之外,一般都是由房管所來管理,房屋的使用性質是居住。
但是你去工商局申請執照的時候,工商局會讓你出具一個經營場所的證明,也就是說人家需要知道你要把店鋪開在哪兒。這時候問題就來了,房管所的房子原則上是不能用來作為經營使用的,因為它是居住用房,想改變這種性質,也不是說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