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沉重的肉身 作者:博搏

是他“從路上拾得來的”東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樣,把我看成妓女,以為在他和我睡覺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過覺。你們這些後來聽慣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這麼看我,把我當下賤女人。的確,我是吉普賽人,性慾很強(革命者牛虻的性慾也很強,這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們),但我並不隨便同男人睡覺。既然牛虻對我說“從來不曾愛過”我,我只有離開他,跟一個愛我的吉普賽男人走。我不肯再“把身體借給他用”,我們吉普賽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看重人生流浪中的兩情相依。我留給牛虻一張紙條:“我是一個女人,我是愛過你的,就為了這個緣故,我不願意再做你的表子了。” 牛虻對我的出走感受如何? 他感覺自己捱了“一記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了傷。用他的話說,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汙泥裡,給過路人踐踏”。好像我出走,受傷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的心才會受傷,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倒像有受傷過敏症。究竟什麼使牛虻對自己受傷害那麼敏感,對傷害別人竟然毫無知覺?革命者都是這樣的麼?&nbsp&nbsp書包 網 87book。com 想看書來

誤會是生命的自然狀態

事情是這樣的。 牛虻回來之前,我一直是瓊瑪的好朋友。我戀著瓊瑪,喜歡她清純、高貴的氣質。在瓊瑪身邊,我晦暗的生命變得有了和煦的陽光。每當心情不好,我就到瓊瑪屋裡坐一陣子,只需要默默地看著她斟茶或者低頭做針線,就會變得舒坦起來。我們呆在一起,經常並不說什麼話,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們的時間和空間中,充盈著一種寧靜、溫馨的氣氛。我不知道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這就是我的幸福。 我的社會工作比瓊瑪多,難免有許多不順心的事,時常搞得心情惡劣。瓊瑪有一種安慰人的心性,這是我心悅的女人:細膩、溫柔、淳厚、安靜,從不肆濫情感。她思維明晰,善解人意,有相當高的藝術鑑賞力和理解人的痛苦的感受力,懂得體諒別人的苦處,這種女人真是少見。同她在一起,你不會感覺到生活的重負。她從來不會用一些神經兮兮、莫名其妙的事來糾纏你。瓊瑪失去丈夫後,一直心情憂鬱。但她從來不把自己的憂鬱潑瀉在別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溫軟的青草地,汲納別人身上燥熱的陽光。 實際上,瓊瑪非常不幸,她經歷過三次接連不斷的打擊,生命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為她錯打了自己少女時代的好友一個耳光,那個少年為這耳光投海自殺了。瓊瑪說會為此痛苦地負疚終身。接著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兒夭折。還有什麼比這些更悲慘?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盡力想讓瓊瑪從過去的受傷中走出來。過去做過的錯事不可能挽回,況且那個少年為一個耳光自殺,我總覺得太誇張。死去的親人固然是終身的悲慟,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丈夫和女兒也希望她好好活下來。瓊瑪聽不進去。 一個人自己遭遇的不幸或自己無意中造成的不幸,遠遠超出了人的情感定義能力和道德判斷能力。人們期待生命中幸福的相遇,而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是誤會。生活是由無數偶然的、千差萬別的慾望聚合起來的,幸福的相遇——相契的慾望個體的相遇是這種聚合中的例外,誤會倒是常態。誤會就是不該相遇卻相遇了,本來想要遇到一個你,卻遇到了一個他(她),該歸罪於誰呢?個體慾望的實現需要一個物件性的你,一旦我的個體慾望把一個他(她)的個體慾望認作是我需要的你,誤會就出現了。在我的生命想象的慾望中你與他(她)的錯置,就是人生誤會。除了我的慾望想象的自我誤解,人們無法為人生誤會找出歸罪者,也無處提出起訴。人生誤會既不是由神安排的,也不是人的理性出錯,而是我的個體慾望在紛亂的生活中的自我迷失。有人喜歡用緣份來解釋幸福的相遇,這無異於把個體慾望的偶然相遇解釋成一個隱匿的世界理性的安排。人生誤會令人對緣份的說法只能苦笑:不幸的相遇也是緣份? 誤會是生命的自然狀態,走出誤會才能轉入生命的自在境地。人只能在諒解和赦免中走出誤會編織的生命之網。諒解不是遺忘,強迫遺忘自己的受傷或不幸,等於自己的受傷或不幸還在繼續傷害自己。諒解傷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過錯,其實意味著:活著、但要記住,意味著生命的愛的意志比生命的受傷更有力量。 諒解不是說,受傷算不了什麼,別人對我行的不義算不了什麼;赦免自己的偶然過錯,也不是說過錯算不了什麼,而是把我遭受的不義和不幸或我的過錯導致的不幸轉交給了上帝的愛,這愛是上帝為了承負世人不能承負的苦楚在自我犧牲中付出的。人自身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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