哉:“哥現在真是後悔死了!找你借什麼《唐詩三百首》呀,自己買一本多好,現在真是自己給自己找事,‘老婆’都要逼得外借了。”
“誰讓你淨想著討好女朋友——對了,你和任佳最近怎麼樣?她還那麼愛哭嗎?”
“哭,怎麼不哭,上回約會我遲到了3分鐘,她哭得讓我哄了半個鐘頭。他孃的,看別人談戀愛一個個都挺享受的,怎麼輪到哥就這麼受罪。”
我逗他:“既然受罪就別談了。”
他斷然否決:“那不行,還得繼續談。女朋友再難纏也比沒女朋友打光棍要強。何況我這個女朋友又這麼漂亮,那天帶到我們隊裡一亮相,羨煞一幫王老五。哥倍兒有面子。”
“所以再受罪你也肯幹,是吧?”
“是,看在她夠漂亮的份兒上,什麼小性子壞脾氣哥都忍了。”
看看,這也是一個典型的“我願意”。週一鳴跟我差不多,我們都愛一副好皮相,喜歡俊男美女。以貌取人雖然不可取,但對於找物件的年輕人來說,有幾個人可以抗拒俊男美女的吸引力呢?
好色慕色,人之天性。況且以貌取人無論如何要比以錢取人或以權取人來得純粹一些吧?總強過以金錢與門第為準繩的勢利選擇。
週一鳴找那本《唐詩三百首》找得不太順利,網上發的帖子也沒起到什麼作用,在公交車上貼了失物啟事也不見成效。估計當初當日坐這趟車拾走書的人並不是老乘客。我再生氣也沒辦法,橫是不能真為此把他給宰了,法律管著呢。
我爸又幫他說話:“行了,不就是一本書嘛!雖說有紀念意義,但真正紀念一個人不在乎形式。你媽一直都活在你心裡,沒有這本書你也不會忘記她。不是嗎?就不要為難週一鳴了。”
罷了,我一向是寬宏大量的人,就高抬貴手放了週一鳴一馬。他一臉感激涕零狀:“阿飛,我買本新的《唐詩三百首》賠你啊!買十本都行。”
我失笑,我要十本一樣的書幹嗎?能吃還是能穿?能鋪還是能蓋?
“那我請你吃飯賠罪吧。不過,你千萬別宰得太厲害了啊!我這個月工資還沒發呢。”
“那等你工資發了再說,我不宰——我不宰才怪。”
丟了我有紀念意義的書,我怎麼都要狠宰他一頓的。週一鳴這個月做好準備當月光族吧,我要宰得他心也痛肝也痛為止。
11 11、
週一鳴請客賠罪的那頓飯,我在俏江南訂了一個包廂,帶上戴時飛,再叫上田靜和杜威,準備磨刀霍霍向週一鳴。
週一鳴帶著任佳一起來的。任大美人依然是那麼漂亮,我注意到戴時飛的眼睛在她身上停了幾秒鐘。雖然明知這是男人見到美女的正常反應,心裡還是難免有些犯酸。
在座的人中,除了戴時飛,我們這幾個上次漂流時都彼此認識了。所以大家一起坐定後,我先把他介紹一番。
週一鳴笑吟吟地和他握手:“早就聽燕翩飛提過你了。美國回來的留洋博士,學問一定大得不得了。我只讀到高中,來握個手讓我也沾點書卷氣吧。”
“哪裡哪裡,過獎過獎。”
“介紹一下,這位是我女朋友任佳。”
週一鳴順便向戴時飛介紹了一下女朋友,他亦禮貌地微笑問好,可是任佳卻定定地看著他不作任何反應。她臉上的表情很奇怪,像是在出神,又像是在夢遊,還像是在發傻。
田靜正好坐在她右側,忍不住伸手在她的眼前掃了掃:“任佳,你沒事吧?”
任佳不說話,只是那麼直愣愣地盯著戴時飛上上下下打量。看著看著,突然紅了眼圈:“你從美國回來了……你總算從美國回來了!”
這話說得似乎大有來歷,她和戴時飛難道是舊識?她該不會就是他的前女友吧?我立即扭頭看向戴時飛,目光中全是詢問之意。他卻一臉莫名其妙地對我搖頭:“我不認識她,我以前從沒見過她。”
他話音未落,任佳就已經放聲大哭起來。一邊哭,一邊撲過去揪住他的衣襟不放:“你不認識我,你居然說你不認識我。你去了美國就把我徹徹底底給忘了。你戴的這條領帶還是當年我送給你的,東西你還在戴,人卻忘得一乾二淨。你沒良心,你好沒良心。”
戴時飛臉上的表情更加莫名其妙:“這條領帶是我自己買的,怎麼變成你送的了。小姐你是不是認錯人了?”
他的話有如火上澆油,任佳哭得更厲害了,照準臉狠抽了他一個巴掌,嘴裡翻來覆去一直罵:“你沒良心,你沒良心,你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