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給編輯,剛好趕上晚會。
總編佈置了新一波人物專訪的任務,林朗看著自己手上的名單,笑笑,還真是物盡所用,顧楓臣,林射,赫然在列。
其實這早就在預料之中,每一次的任務,都是按著各個記者的不同人脈來劃分的,她和楓臣林射的關係,絕大多數同事不知道,總編卻是知道的。
她碰碰身邊的同事:“跟你換一個人。”
那女子一笑:“首先宣告,不是帥哥不予考慮的。”
林朗也笑:“放心,保證品質,林射,怎麼樣?”
“免了。”同事想也不想的拒絕:“這個極品我可無福消受,出了名的媒體絕緣體,從來不接受任何訪問的。”
她一時間怔住,垂下眼,沒有說話。
回到家,開始著手準備採訪的事情,先按著名單簡單的排了個時間順序,楓臣自然是排在第一個的,最後一個,是林射。
她有這樣的採訪習慣,總是習慣於從簡單的有把握的採訪物件入手,越是沒把握的,越放到最後,等著積累了相關的技巧和感覺定位後,到最難纏的那個,也會好應對得多。
可是,林射,她閉上眼,害怕即便到了最後那天,自己仍然無法確定,是不是可以,交出滿意的答卷。
採訪楓臣的時候,連預約都沒有,直接打了個電話,他在家,現在有時間,OK,一句話扔過去,等我半小時,哪也不許去,我要採訪。
關係熟就是這點好。
人物專訪是要配照片的,楚驚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到了楓臣家,採訪還沒開始,就一陣猛拍,明顯的假公濟私。
林朗於是說,不如把拍照提到前面吧,楓臣要不要換件衣服,恩,算了,這樣也挺好。
拍完照,她開始做訪問,楚驚就在一旁託著香腮看著,簡直要到了目不轉睛的地步。
採訪進行得很順利,只是到最後一個問題的時候,林朗不由得苦笑,她把它放在最後,卻不得不問。
“你心目中的女朋友是什麼型別的?”
這個問題,是雜誌社指定必須問的,可是即便問出來又有什麼用,他公佈的條件哪怕再平凡,也一樣輪不到那些看著雜誌做夢的小女生。
然而,在注意力經濟盛行的今天,所有的一切的惟點選率、收視率、銷量至上,媒體報道卻又無可避免的要迎合大眾,千方百計的尋找賣點的同時,卻在一點點,陷入同質化和日益低俗化的惡性迴圈。
她覺得有些無力,面上卻依然很平靜,即便面對的是顧楓臣,採訪的時候,她的專業素養一樣容不得自己有一絲的馬虎。
男孩卻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沒有回答。
“楓臣?”她有些頭疼,卻總要問出來好回去交差。
男孩垂下眼睛,靜了一會,然後說沒有。
楚驚在一旁循循善誘:“不是說你現在的女朋友,是說如果以後,你喜歡上一個女孩子,你覺得她會是什麼樣子的?”
他不耐煩的皺眉:“說了沒有。”
自顧自的起身,開了電視看體育新聞。
第九十三回
楚驚碰了一鼻子的灰,縱然是帥哥加偶像也怨氣難平。
回到雜誌社,對著那一堆照片,怨氣沖沖的說,我一定要挑最醜的一張出來。
可是,最後依然挑了她最滿意的一張,照片裡的男孩子,有黑曜石一般明亮純粹的雙眸,賽場之外,穿著簡單的白色襯衣,在光暈中,有著說不出的柔和與明亮,與球場上那些凌厲的氣息完全不同,卻又是那麼一致的,漂亮到每一個點滴都叫人心動。
楚驚自己堅持為這張封面照配了文字——“《聖經》,創世紀,上帝說,要有光,於是這個世界有了他”。
即便沒有問出最後那個問題的答案,那期雜誌也仍然賣到脫銷,林朗自己就見過無數次,街上,三三兩兩的小女生,對著封面上的楓臣,痴迷而陶醉。
自己忍不住笑了,這個孩子,還真成了萬人迷了。
十強賽馬上就開賽在即,到時候他的人氣不知道還會漲成什麼樣。
然而,卻不曾想,原來堅信不移的事情,轉瞬間,變得面目全非。
變故來得太快,她措手不及。
楓臣傳出了緋聞,這是他進入職業聯賽以來的第一回,而他,沒有否認。
本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卻因為那女子的身份,掀起驚天波瀾。
她在報紙上見過那女子的樣子,不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