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元至順年間(1330~1333),也就是在鹹淳元年並未出現,所以以趙順孫的博學,也認為是我所言了。
既然我是穿越到了1264年末,那麼之後歷史中的記載我就照本全收了,反正盜版也無人知道的。
我接著道:“好了,朕還是繼續來說監察公署吧,它是新生事物,我們一邊做一邊摸索再一邊完善。你們三位作為朕的講學,朕要交給你們一件事,就是要儘快制定出我朝官吏的行為規範準則,趙愛卿,你在地方和朝中都擔任過要職,這事就由你為主,宋瑞,君實,你們隨朕的時日稍長,相對而言,會更多的瞭解朕的想法,你們輔助趙愛卿制定此準則。”
趙順孫見我如此信任他,頗為激動道:“陛下,請放心。”
“好,朕只給你們五日時間,五日後先拿出大綱。”
“是,陛下,臣等遵旨。”
“恩,今後,所有官吏除了要遵守我朝律法外,還需要遵守行為準則,這兩方面就是南衙審案之標準。”
“南衙?就是以前的開封府嗎?”趙順孫問道。
“對,監察公署負責監督百官,對於違法者皆可提起公訴,但審理權卻是交給南衙,這樣就能避免監察公署之一言堂。”
“監察公署訴訟,南衙審案?”趙順孫想了想道,“陛下聖明,訴訟和審理分開,的確可以保證律法的相對公正。”
“是啊,朕的意思很簡單,在清理官場的**時,要做到不放過一個貪官,但也不能冤枉一個好官。”
“是,陛下,臣等受教。”三人齊聲應道。
“小七。”
“小的在。”
“立即通知吏部,讓陳文龍速速返京,另行任用。”
“是,官家,小的這就去。”
趙順孫在離開時感嘆道:“陛下,臣慚愧,臣汗顏啊。”
“愛卿,此話怎講?”
“陛下,臣身為崇政殿講學,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