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被冷凍,非常不認同範易謀的方案。就我所觀察到的現象:達能的律師團隊與達能的經營結合的也非常不緊密,這在上文庭審雜記中就可窺見一斑。
內部管理機制的失靈更給了達能致命一擊。
達能法律風險控制系統完全失靈:管理層不關注中國政策變化、任商標轉讓無效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在頭頂懸十年,這是可怕的錯誤;再如秦鵬等人的董事兼職行為,都是違背法律的;但是長期以來達能就這樣放任了風險。
而且在某些方面,達能的本土化程度令人吃驚:董事競業禁止問題訴諸公堂,達能竟然向全國人民宣稱,達能沒有錯,許多中國企業都是這麼幹的——簡直今人哭笑不得:經營搞不好,不知專學哪門子歪門邪道。
在合同審查方面,各相關部門或者缺乏會商機制,或者疏忽大意,在重大檔案的審查上技術不過關,與經營脫節,引致了直接損失:例如對關聯公司的“代加工”或者“關聯交易”的利潤沒做約定。
糾紛開始後,範易謀脾氣火爆,爭功心切,對形勢的判斷卻出現了錯誤;公關公司全方位的公關手段火上澆油,無所不用;秦鵬被擱置,但必須在旁出謀劃策。
綜合一年之間事件的演變,大家可以發現,單一媒體的報道在公眾中影響並不大,再者也不是宗慶後故意發難:企業尚正常經營,無論經營與品牌上,都沒有造成損失。反倒是公司經營者與股東鬥爭時間拖長的話,對經營的損失是確定的。
因此達能的秦鵬是錯誤決策下的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