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之戀》的動機——至少大致是他們的故事——我想是因為他們是熟人之間受港戰影響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線上的淺水灣飯店大廳像地毯掛著撲打灰塵,‘拍拍打打’,至少也還記得寫到這裡的*與滿足,雖然有許多情節已經早忘了。這些年了,還有人喜愛這篇小說,我實在感激。”
這裡藏頭露尾地寫著“她在上海跟幾個牌友同來香港小住,此後分頭去新加坡、河內”,這“幾個牌友”裡必也有那位男朋友;黃逸梵是從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發;是珍珠港那年也即1941年出國,而不是張子靜說的1939年——當然也有可能她1939年去新加坡,又回來了,這年又去。不過那時候交通沒這麼容易,應該不會在短期內來來去去。還有一種可能是張愛玲記錯時間,因為下意識地絕記憶。
張愛玲對這段往事諱莫如深,有兩種可能,最合理的一種自然是古老禮儀中,子女對母親的情事自當三緘其口,非禮勿言;另一種猜測則是張愛玲在骨子裡大概還是認定從一而終這件事,所以她一方面贊成母親離婚,另一方面卻又不以母親的男朋友為然,為了迴避這個,甚至連母親赴港小住這段事也不提。
然而大家閨秀的矜持,理當如此。倒是張子靜多年後揭穿這件事,雖然對後世“張迷”的考證有益,卻似乎是不大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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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張愛玲的文字來形容張愛玲的文風,最好的比喻莫過於“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華美的袍”,而且是真絲的華袍,她的文字就有這樣的柔美,切膚之感;“爬滿了蚤子”,這是她筆下的人生,瑣屑的真實的煩惱,同樣有切膚之痛。
沒有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