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痛哭流涕地感謝皇帝陛下法外施恩!
這老王當年也是進士出身,文章也是出了名的,因此,這封《謝罪表》叫人看了還真是有感覺。
朝廷的反應也不激烈,大多認為皇帝這一裁定既尊奉了律法又兼顧了人情。
“哼。”我心說狗屁“兼顧禮法”,分明就是屈法!明明該死的,改成了流,就算是實流,也就是落籍在三千里外的流放地而已,說不定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回來,比如遇上大赦什麼的,就是沒有大赦,最多六年也可以回長安。還有離婚的事,現在是由朝廷出面強離了,過幾年還可以由柳如風向朝廷申請複合呢,以前也有例子的。
可是,有人卻對此判決不滿。
有人告訴我,長秋宮裡的皇后在敕令頒發後流了淚,咬牙切齒地流淚。
她說,若不是我,王婧肯定不會被流放,最多判個徒罪,並且還可以用銅來贖,牢都不用坐。不就是打死一個賤人麼?前朝有例,正妻打死了“二奶”用得著官府來審理麼?元重俊發出這樣的敕令,分明就是枕頭風的結果!
是的,從我回宮以來,我是吹了不少“枕頭風”,元重俊在釋出一些詔令、制敕前通常會問我的意見,而我的意見並不單單是為我自己,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和他是不謀而合!若說這次貶謫事件中,我的意見隻影響了一個人——柳如風。元重俊將他由從三品的右散騎常侍一貶為從三品的括州刺史已算是分量不輕的貶謫。因齊朝以京官為重,地方官為輕,故由京城出去已算是貶,而聽從我的意見後再將其貶為從五品的司馬就算是相當嚴厲的貶謫了。
我知道,對我不滿的豈止是皇后一人?
那些被貶的人以及他們的親眷,哪個不對我銜恨在心?
詔令是元重俊發出的,可是怨恨卻歸在我頭上,這些人哪裡會抱怨皇帝?他們只會說是因為我專寵、干政,阻了後宮的進御之道,使皇后不得其位。
自古以來,大人君子們在總結朝代興衰、國祚更替的規律時往往都不會忘了一點:紅顏禍水!在他們眼裡,皇帝身邊的漂亮女人就是禍國敗家的根本!
因為我是孤女,無門無第,所以我尤其不該成為皇帝的心上人,不該成為貴妃,我的孩子也不能成為太子!這就是他們的想法,他們需要一個出身清白、血統高貴的女人生的孩子作為他們的儲君!
當然,朝中也有支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