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起路來也全是輕飄飄的,像一縷縷含冤的鬼魂。在蟬的想像裡,殺手就應該滿臉橫肉,囂張又猖狂,可在他看來,除卻不大健康的長相外,這群人與普通人沒什麼不同,一樣有七情六慾,一樣要吃喝拉撒。只不過,他們臉上沒有大喜大悲,眼睛裡看不見榮辱折磨,彷彿一群落魄的貴族,儘管剝奪了光鮮生活,卻由於高尚的出生而近乎偏執的保持著原先的氣度。
天巢裡的生活安逸而有序,孩子們早上練功,下午唸書,晚上洗漱過後便早早上床,大人們白天休息,夜裡開會,之後便各奔使命。在這裡,沒有城邦與家國,沒有元首與領袖,從前,他們也曾在新月閃電旗下高呼誓言“歌頌上帝,歌頌元首,歌頌城邦,歌頌偉大的民族”,而如今,他們只為人命買賬。每個人都彬彬有禮,卻同時冷漠如冰。
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貧寒的家世,冷心腸的父親,還有那個被他朝思暮想的黃雀,都漸漸化作了記憶幕布裡疏疏落落的幾道浮影。在遙遠的某個地方,有人看雲捲雲舒,有人聽花開花落,這些人已然將他忘卻,而他也決定不再去記掛。幾年後在一次執行任務的半途中,他曾拐進石榴街去探望父親,然而人去樓空一無所有,直到那時他才猝然發現,他爹是死是活,他無從知曉,也漠不關心。
過去的事,離別的人,不過是蛻在草地裡的一張蛇皮,除了腐爛沒有再生的可能。
天巢是一潭死湖水,表面上平靜寡淡,底下卻暗地洶湧著各式爭鬥,人畢竟是有血有肉的動物,總要去爭,要去搶,人多的地方免不了勾心鬥角拉幫結派。大人和大人鬥,小孩兒便學著大人鬥。蟬心思單純,許多蠅營狗苟的東西都看不進眼裡。
只有小林和他好一些。在一群孩子當中,就數他倆最懶也最饞,時常趁六爺走開的當兒溜去食堂偷喝豬腳湯。每回小林總喜歡搶在前頭,將兩隻小碗裝得滿滿當當,又特意給他多盛些骨頭和蔥花,而後端起湯碗,和他交著腕子喝下去。蟬覺得這姿勢又彆扭又滑稽,可小林偏就愛這麼幹,鹹滋滋油膩膩的湯喝在嘴邊,甜都到了眼睛裡。
作者有話要說:
☆、18
三年後,新入門的孩子都有了自己專門的師傅。蟬天賦不錯,可惜偷懶貪饞還貪玩,所以拜師那天,師兄師姐師叔師姨們拍拍他的小腦門,說了句“是棵好苗”,就輕飄飄的逃開了。最後還是水仙收留了他,大叔給的原因很簡單:他學得懶,我也向來懶得教,所以兩人在一塊兒,不費力。
蟬的第一單目標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作家。那年他十七歲,說起來很丟臉,他是那群孩子中最後一批上崗的,因而獲得了一個牛鬼蛇神式的代號——梟。
代號被寫在紙團裡,用一隻抽獎箱裝著,每次頒發代號,水仙都會緊緊捧著抽獎箱,像發糖老人一樣咧著嘴呵呵的笑。“祝你好運。”他抖了抖木箱,口子對著蟬遞過去。
開啟紙團的一霎那,蟬幼小的心靈還是塞住了。水仙上來拍拍他的腦袋,輕聲說:“高興點,你現在可是殺手了。從今往後,你的命,就交給老天了。”
只可惜老天不是什麼講仁義道德的好傢伙。
受害者是個不折不扣的可憐蟲。默默無聞在閣樓裡寫了二十年小說,退稿堆積如山,為數不多得以面世的作品也無人問津,總而言之,他倒黴到了陰溝裡而陰溝就是他的家。
可既然寫出來,就會有人看,有人看,就會有人抄。某知名作家不經意間拜讀了此君大作,感觸良多,於是在崇拜心的驅使之下,拆段解句把情節人物逐個搬進自己的故事裡。小作者勢單力薄,只能忍氣吞聲。兩人勢力懸殊,按照一般的套路,這樁事就該不了了之了。然而就在此時,事情出現了轉機。一個眼尖的記者發現了端倪,便在報紙上對這位大文豪進行了洋洋灑灑的抨擊。一時間議論匪多,將這位作家推到了風口浪尖。在此要緊關頭,大作家威名存亡之際,這樁生意的僱主挺身而出了。僱主是大作家多年的擁躉,被其脫骨洗腦,是個忠貞不渝的衛士,見他有身敗名裂之憂,哪裡還坐得主,於是該出手時就出手,花重金讓天巢把人給辦了。
那天夜裡,作家同往常一樣,盤腿坐在矮桌前,用一架破舊的打字機寫東西。他抽菸很兇,小小的閣樓裡充滿了酸溜溜臭燻燻的煙味。八點一刻,有人在外面敲門。
他咒罵著站起來,炎炎夏日裡踢著過冬的棉拖鞋去開了門。梟笑意盈盈的站在門邊,一身西裝燙得筆挺,高高的鼻樑上架著一副黑框眼鏡,是個莘莘學子的模樣。兩隻手上提著菸酒,都是街邊的低檔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