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2 / 4)

小說:談·讀·看 作者:津股巡覽

我為什麼不珍惜呢?於是就當了丞相了。

然而靠兩張嘴是拯救不了齊國的衰勢的,任憑孟嘗君雄辯,其相位也不能保全,齊國也不能保全。在那個戰國烽煙的年代,國家的存亡是要靠軍事實力來保障的,一個演說家可以把自己包裝得無可挑剔,但是總歸是演說而不是指揮千軍萬馬的將軍,也不是內安於民促成國富民強的社稷大臣。

靠輿論包裝出來的孟嘗君,就像現今用廣告包裝出來的產品,水分太多,自然顯得有些名不副實。不過很多人還是相信這樣的廣告,因此一旦廣告出去,銷路自然不錯。孟嘗君忽悠於齊趙魏三國之間,可以與這些國王們平起平坐。喝酒聊天,小日子也過的舒坦,最後得以終老,也算幸事。

其實,當座上賓的滋味遠比當丞相的滋味好——你仔細想想!

讀毛遂

毛遂:?…公元前256年,戰國著名名士,邯鄲人。

在那個養士成風的年代,能夠成為“士”是最為理想的,不僅可以衣食無憂,而且一不小心,還可以成為社會名流。當然也有“南郭先生”,混在裡面,就是為了討口飯吃。

不敢把毛遂等同於南郭處士,但是平原君養了三年卻不認識毛遂何許人,多少也可以說明毛遂有些平庸。不過其勇氣可嘉:敢於自薦,勇氣一也;不畏楚王,勇氣二也;明知自己是“劍客”中的“南郭”,也敢於衝鋒陷陣,勇氣三也。

不過話又說回來,假如平原君湊足了二十出使楚國的文武雙全的“士”,沒有毛遂的機會,即使毛遂自薦100次,也是不可能隨至出使楚國的;假如楚王不是一個義氣用事的人,僅僅憑藉“為祖宗復仇”的遊說就能聯合趙國而得罪秦國?試想諸葛亮舌戰群儒,孫權的表現,楚王只不過是撞上了毛遂,義氣之後追悔莫及;假如趙王不一意孤行,強要派毛遂領兵,毛遂也不可能隱林自刎。

當然,歷史是不能假設的,不過毛遂“三寸之舌,強過百萬雄兵”的美譽,多少是有幾分巧合的——燕國還沒有百萬雄兵呢,毛遂為何就抵擋不住?

毛遂的悲劇就在於:勇氣可以而不是一個好“士”;口才可以,但是沒有考慮國際國內形勢。一個不修內力的趙國和一個苟且保命的楚國形成的趙楚聯合體雖然暫時阻止了秦國的戰車,但是註定要被秦國滅亡的。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趙楚聯合只不過是延緩了趙國的生命,卻加速了楚國的死亡。毛遂如果自己不去冒大,瞎貓撞死耗子,也不可能名聲在外,趙王也就不可能把兵權交給他,他也就不可能自殺。

勇氣固然要有,但是不能當飯吃;雄辯可以,但是要有事實作為基礎——大抵如此。

讀商鞅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商鞅是戰國時期有名的改革家。但但凡獨裁體制下的改革家很少有善終的,革來革去,最後把自己的命都革掉了。

商鞅怎麼死的?我們都以為是受車裂之行而死的。其實商鞅是在率自己的封地士兵抵抗秦兵失敗後被殺死的,本來人死為大,但還是逃不過自己制訂的酷刑,又被送到秦國車裂了一次,無個全屍。

而我所一直想關心的是商鞅變法的核心問題。我們都知道“廢井田開阡陌”讓秦國富裕了起來,但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任何一項經濟改革必然是要打破固有經濟利益分配方式、以犧牲大部分既得利益者利益為前提的,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似乎對此含糊其詞,只關注了商鞅經濟體制改革的結果卻忽略商鞅實施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和步驟。

因此,我們看不到商鞅先在秦國推行了六年的《法經》和“中央集權制”:《法經》讓所有臣民有了約束——不聽我可以制裁你;“中央集權”讓那些王公貴族失去了權力,在嚴酷的“法律”制度下與臣民平等,有了法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作為保證,所以經濟制度才得到了有力的推行。如果沒有“法律”和“政治制度”的保證,井田不可能廢,阡陌不可能開,這就是改革之初要“立木建信”的緣故。

由此想到今天的中國改革,30年改革開放,我們所用的經濟改革的成果來促進體制改革,走了一條和商鞅相反的道路。30年來,不可否認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成效究竟有多大,我不好說。至少是“經濟改革”與“體制改革”不配套的問題正在日益突出,這是事實。

再看中國歷史上的歷次政治改革,都要引起巨大的社會動盪。

莫非,我們還是要走這樣的歷史怪圈?

我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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