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從內心深處融入到這場改革浪潮中來,成了新時代的“智叟”。他們自己不當演員,不當球員,卻熱衷於當觀眾、當裁判。何大福前進路上每有動作,都成了他們這班人“評頭論足”的“目標”,一有機會,他們便射來一支支冷箭,令何大福防不勝防。
1985年底,金箔廠又進了一個人。此人是一名大專生,後來成為金箔廠的副廠長,名叫楊春。他原來是分到金東縣另外一個工廠去的,得知“金箔梁山聚好漢”,硬要鬧著投奔金箔廠。人事部門本來都是隨手劃劃的,當即同意了。對於這位金箔廠有史以來第一位分來的大專生,何大福如獲珍寶,立即將此事排在當年金箔廠十大新聞頭一條,何大福對楊春更是培育有加。先是放在生產車間學習鍛鍊了幾個月,要求他掌握生產工藝、操作流程、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接著便安排他在管理科室,一個部門一個部門去實習;實習結束後,何大福安排他在供銷科任副科長,負責原材料採購。那時馬國富已近退休年齡,何大福有意讓楊春接馬國富的班。
當時的中國,所有物資都還“緊缺”,買物資要請客送禮,跟後來買物資“拿回扣”完全是兩碼事。那陣子,楊春磕頭作揖為廠裡買這買那,盡職盡力,幹得還不錯。開始,廠裡有人擔心他年輕沒經驗,怕他幹不好,後來見他幹得不錯,大家都不再作聲。何大福認為他文化高、腦子靈,又有積極性,本意是讓他鍛鍊鍛鍊看看。結果,楊春很快適應了,何大福也高興。
誰知,楊春卻幹了一件震驚全廠的大事,讓金箔廠稍顯平靜的局勢又突然緊張起來,也讓何大福剛剛寬鬆了一點的生存空間再次陷入了危機四伏的境地。
楊春到外面採購輔助材料,有時人家鬧著請客吃飯,他只得照辦。花錢不多,二十元、三十元。有時為了求人辦事,帶點土特產,也是花錢不多,二十元、三十元。可時間一長,出差補助費不夠抵衝,竟積累了二千多元虧空賬,財務報銷不了,楊春個人工資也不夠貼。這樣,財務借款超期還不了賬,這下急了!偏巧,廠裡維修打箔機多餘下來一些廢鋼廢鐵和其他車間剩下來的一些廢紙廢料,被一個收廢料的收去了,正好價值有2000多元。楊春心想:我買東西花錢也是為公家,這廢料收入也不用走大賬,兩相抵衝,正好,簡直是解決此類問題的最佳辦法。他將這個意見彙報給馬國富科長,馬科長說這件事要向何書記彙報。楊春說這件事有什麼彙報的?科裡有權進行調劑處理。馬國富想:反正你是何大福的紅人,隨你怎麼處理吧。結果此事就這麼辦了。誰知,俞芳得知此事後,認為這是嚴重違反財務制度,立即向廠領導作了彙報。 。 想看書來
“幹出成績是你們的,幹出問題是我的!”(2)
何大福認為楊春這樣擅自抵衝招待費的做法確實違規,是錯誤的,但主張內部“消化處理”。
李雄關、王志宏幾位卻不同意這種“內部處理”的辦法。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必須送交司法機關。
何大福對他們說:“青年幹部剛上來,對違反財務制度的後果還不懂,我們一方面要查處他,另一方面要幫助他。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出一批後備幹部來。再說,這件事他也是為了廠裡,沒有進個人腰包。”
李雄關說:“他說有2000多元請客送禮錢無處報,誰證明?沒有證明就是貪汙、私分材料款。”
這邊何大福拖著慢處理,那邊李雄關一夥緊鑼密鼓動了起來。他們認為這是何大福包庇犯罪分子的鐵證,必須抓住機會,鬥個你死我活。
李雄關、王志宏、曹庭串通了六七個中層以上幹部,由“湯謀士”執筆,寫了一封揭發信,寄到金東縣四套班子和公安局。這封信寄出後,很快就有了“迴音”,說這個領導、那個領導都批示了,要嚴肅查辦。李雄關一夥得意忘形,頻頻相約喝酒,聚眾生事起來。
金箔廠形勢頓時嚴峻。何大福面對李雄關一夥的猖狂氣焰,採取了“以守為攻”的策略。那陣子,他什麼話也不多說,冷靜地對各個車間主任說:“人家忙造反,我們搞生產。”
楊春真的被公安局抓走了!那時候,國家規定:貪汙2000元以上必須抓人。縣公安局一位副局長是何大福多年的老朋友,經常一起喝酒吹牛。可是一遇“例行公務”,這位副局長“臉一翻,認不得張三”。抓楊春這天,他找到何大福,出示了拘捕證,尷尬地笑了一下:“例行公務,對不起了。”便指派何大福通知楊春。不一會,警車在廠區“嗚嗚”叫了幾聲,戴著手拷的楊春便被警車帶走了。
何大